高價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小編就這關於高價彩禮的問題給大家說道說道,以前叫聘禮也叫彩禮,如今稱高價彩禮、天價彩禮。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又稱定親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由於社會高速發展、國民的生活提高,彩禮隨之演變成高價彩禮。中國許多地區的人們相互跟風、相互攀比,你家要20萬、我得要30萬、他得要50萬、甚至要100萬都有,否則,別想娶到我家姑娘。這樣,就把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聘禮給演變成高價彩禮、天價彩禮。
這種高價彩禮、天價彩禮不正之風與我國的文明社會法發展顯得不和諧。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這高價彩禮、天價彩禮能激發社會矛盾,甚至引發婚姻、家庭情感因彩禮引發的悲劇、重大刑事案件。
小編經常看見報導、視頻,許多都是因高價彩禮、天價彩禮引發的悲劇。再加上我國的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尤其是90後的年輕人,男孩多、女孩少。尤其是農村的男孩娶媳婦非常不容易,女方要多少就給多少。
那家裡 沒有錢的,東借西借,甚至做貸款也要把媳婦給娶上,婚後再慢慢還帳,夫妻難免因金錢而爭吵、甚至走上離婚的地步,嚴重會引發悲劇。給雙方家庭、給社會帶來危害。小編認為,這種高價彩禮、天價彩禮的不正之風不可取,希望國家對這種不正之風給予立法約束。
小編今天查閱了【民法典2021】第1042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金錢和財物。這項規定將在2021年1月1日實施,其實這項規定婚姻法早就規定了!一直沒有被重視。希望這項規定能給那些想借婚姻索要、高價彩禮、天價彩禮帶來震懾,還社會、家庭一個平安!守法、尊法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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