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和朋友一起在酒吧玩,臨走的時候把剛買的i-phone5s落下了,沒想到最後居然用高科技定位軟體找回來了!」昨日,家住宿遷泗洪縣鳳臨閣的高寅女士撥打本報熱線講述了她丟失手機後用定位軟體尋找到手機的趣事。
「等我發現手機丟了的時候,我已經離開酒吧一個多小時了。」高寅告訴記者,5月3日晚上8點多,她和一群朋友在泗洪縣1758酒吧裡玩,9點左右出酒吧的時候,把手機落在了酒吧沙發上,待發現手機丟失的時候,回酒吧已經找不到了。
「回到家後我沮喪了半個多小時,突然想起了蘋果產品的定位功能。」高寅是個「果粉」,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腦用的是同一個帳戶。她想起了手機上「查找我的iphone」的軟體,能夠定位同一個帳戶的蘋果產品。於是她用平板電腦進入了軟體,點擊「丟失模式」的選項,向自己的iphone發送了一條信息:「這裡是泗洪縣橋北派出所,該手機已被定位,並且被永久鎖定,公安機關將對拒不歸還失物者處以民事處罰90天拘留!(或直接與失主聯繫,失主電話為1360524XXXX,對拾金不昧者失主願予以重謝)。」
高寅告訴記者,之所以要冒充警察,是想讓信息顯得嚴肅一點。不過,當晚系統檢測到手機並沒有聯網,因此無法發送這條信息。一旦手機聯網,會立即顯示出所在的位置,同時系統會鎖定手機,並在屏幕上顯示這條信息。
信息發送後,高寅就一直盼著手機聯網的那一刻。4號早上9點,高寅的平板收到一條信息:「您的i-phone已找到,地址在泗洪縣步行街某地。」隨後,她接到了撿到手機的人打來的電話,稱自己昨天在酒吧撿到了手機,現在正在步行街,請高寅過去拿。高寅立即趕到約定的地點,並主動支付了200元酬謝金。
高寅分析,撿到手機的人能夠主動聯繫的很大原因,是因為那條簡訊。如果對方不肯歸還,高寅也有預案。「聯網後,手機的定位信息就顯示了。」高寅說,她可以趕到定位信息附近,選擇「發送聲音」選項,手機就會持續發出聲效,即使關機也會一直響。不過她覺得,這個方法的實現難度比較大。
記者隨後就此事採訪了泗洪縣橋北派出所所長梁永,梁所長表示,冒充警察找回手機此法並不可取。「刑法第279條指出,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梁所長說,雖然法律這樣規定,但高寅的案例卻是個「特殊」情況。「她沒有給社會帶來危害,也沒有對公安機關造成負面影響。」同時梁所長還建議,市民如果有貴重物品遺失,最好不要採用此法,還應及時報警向警察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