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規範養犬要注意這些事兒 有些犬禁止飼養
環渤海新聞網消息 (記者 魏偉)為全面貫徹落實《河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唐山市養犬管理條例》,深入推進我市犬只規範化管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品質和文明形象,鞏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成果,按照分步實施、突出重點的原則,市公安局發布《唐山市公安局關於規範養犬行為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規定,居民個人只允許飼養小型犬,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導盲犬、輔助犬除外)及其它體高(肩高,即犬只正常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直線距離)超過71CM以上的純種犬只和體高超過41CM以上的非純種(不同犬種雜交繁育)犬只。
在重點管理區內,實行狂犬病免疫和年檢制度,犬只未經免疫、登記的,不得飼養。重點管理區包括:本市市區、各開發區(園區、管理區、工業區)和各縣(市)、建制鎮納入城市規劃區範圍的區域。
飼養犬只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廣大居民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科學養犬,做到出門遛犬要帶齊「四個一」:即一個犬證(犬牌)、一個犬鏈、一個嘴罩、一個小鏟。
不得攜犬進入機關、醫院、學校、場館、商場以及設有犬只禁入標識的公共場所;不得攜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運輸工具;攜犬乘坐電梯時,必須採取有效約束措施。
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出戶的,須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約束,必須避讓行人,特別是老年人、孕婦和兒童;養犬人必須對犬只排洩的類便等遺棄物立即清理乾淨。
飼養犬只不得幹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攻擊他人,犬只給他人造成傷害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受害人送至醫療機構診治並先行墊付必要的費用,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養犬人要嚴格自律,並有責任馴化所飼養犬只,養成文明、良好的行為習慣。
養犬單位和個人要依照「通告」,自覺遵守《唐山市養犬管理條例》,做到依法養犬、文明養犬。2019年9月1日起,公安機關將會同城管、農業等相關部門加大對街道、社區、廣場等公共場所的巡查、檢查,對逾期未處理的禁養犬只予以沒收,對違規養犬行為,相關執法部門依照有關條例、法規予以警告、罰款、沒收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規養犬和不文明養犬行為,有權進行批評、勸阻、制止、舉報和投訴。公安、城管、農業等部門對投訴、舉報應當及時登記處理,並為舉報人、投訴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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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犬、大型犬包括:藏獒、狼青、馬士提夫、日本土佐犬、義大利卡斯羅、阿根廷杜高犬、美國斯塔郡梗、德國牧羊犬、比利時馬林諾斯犬、紐芬蘭犬、愛爾蘭獵狼犬、威瑪獵犬、布雷獵犬、聖伯納犬、羅威納犬、蘇俄獵狼犬、比特、義大利紐波利頓、俄羅斯高加索、巴西非勒犬、比利時牧羊犬、中亞牧羊犬安納託利亞牧羊犬、大丹犬、阿富汗獵犬、秋田犬、杜賓犬、大白熊犬、牛頭梗、靈緹、蘇格蘭牧羊犬、中國細犬等。
按照《唐山市養犬管理條例》,重點管理區內,實行狂犬病免疫、犬只登記和年檢制度,犬只未經免疫登記,不得飼養。重點管理區內,養犬人應當自養犬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定地點實施犬只免疫並領取《犬類免疫證》,並憑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明提出申請,辦理養犬登記手續,領取養犬登記證和犬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