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龍泉市公安局微信公眾號「龍泉警聲」11月11日發布通報稱,當地兩名22歲男子王某、葉某某自2019年6月份以來,利用微信及抖音帳號發布雨傘劍、棒球棍刀等視頻、圖片,在網上將管制刀具銷售給不特定對象,從中牟利。
目前,王某、葉某某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被龍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龍泉市公安局今年8月14日曾發布《嚴禁生產、銷售、寄遞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的通告》,要求自即日起,嚴禁龍泉市內所有刀劍生產、銷售企業,各寄遞、物流公司,從事生產、銷售、寄遞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所有已生產或在出售的雨傘劍、棍刀等隱蔽性刀具,一律自行銷毀,違者公安機關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龍泉市政府官網介紹,龍泉是中國青瓷之都和寶劍之邦、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龍泉因劍得名,春秋時歐冶子在龍泉鑄就三柄劍,用其中一柄名為「龍淵」的劍作為地名,後因避諱唐高祖李淵,改稱龍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