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牛李晨為什麼被叫作『石頭男』,盤點他的泡妞套路……」
「李晨為什麼被叫石頭哥?李晨送過心形石頭給誰?範爺接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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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李晨提起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李晨一方一篇篇這樣的網絡文章連結作為證據,來證明李晨就是「石頭男」。
李晨起訴的是微信公眾號「新娛小王子」的實際運營人張某。他認為張某在文章中稱「石頭男」醜、土、油膩,和富婆「做頭髮」,諂媚等,這個「石頭男」就是指他,文章涉嫌誹謗和侮辱。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
李晨起訴八卦公眾號
2020年2月,李晨獲知,2020年2月11日微信公眾號「新娛小王子」上發布了一篇標題為《小八卦:和富婆做頭髮的大花前男友?》的文章。
李晨認為,該文章使用「大花前男友」、「石頭男星」等具有影射或暗指性的詞彙指代原告,並發表含有諸多誹謗、侮辱性言論,包括「諂媚」、「和富婆做頭髮」等。上述內容一經發出,立即引發眾多不明真相的網友評論,閱讀量高達7.5萬,文章甚至擴散到了其他平臺。多位網友在評論裡將「石頭男星」的真實身份推測為「LC」,而「LC」即李晨姓名拼音首字母縮寫,具有明顯身份指向性。
李晨向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新娛小王子」的實際運營人張某公開道歉,賠償40萬元。
張某認為,李晨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其社會評價的高低是由其本人的行為所決定的,「身正不怕影子斜」。
張某辯稱,網友評論中將「石頭男星」推測為「LC」,並不必然指向李晨。「LC」可能是很多名字的前兩個拼音字母,L可以是李、林,C可以是更多漢字,其他網絡公眾號發布的內容並非張某本人的行為,並且這些網絡載體發布的內容可以是他們自己編輯的內容,不必然是被告公眾號所發布的內容。
為了維權自證就是「石頭男」
為了證明涉案文章中的指代性詞語「石頭男」是原告李晨本人,原告提交了多份證據。比如一些網際網路上的文章,「『石頭男』李晨被爆家有價值九億豪宅,其闢謠:是節目組租的場地……」、「大黑牛李晨為什麼被叫作『石頭男』,盤點他的泡妞套路……」、「李晨為什麼被叫石頭哥?李晨送過心形石頭給誰範爺接受了嗎?……」
李晨方對「新娛小王子」發布的文章進行了取證,張某承認涉案文章是其原創的。
這篇文章被轉載後,轉載的文章中有這樣的內容:「石頭男」現在還想找一個咖位高,在圈內有話題度的女藝人做女朋友。可由於他之前的種利|行為太噁心人,因此圈內沒有女藝人願意和他來往過密。在這樣的情況下,石頭男只好將注意力放在了富二代圈層,以他花言巧語的能力,說不準還真能騙走一個。文章閱讀量有82394。
網友評論中則包含了還有「土」、「醜」、「油膩」、「噁心」、「渣男」等詞彙。
李晨方認為,文章用「勾搭」「太噁心人」「花言巧語」「騙走」等侮辱性詞彙和語句對原告進行描述,系對原告人格的肆意貶損與侮辱,已經超出正常人的容忍限度。
法院認為,從原告提交的證據中可以看出,文章中直接將「石頭男」指向李晨,這足以使公眾將「石頭男」和李晨聯繫起來。本案中,被告在涉案公眾號中發布的文章中沒有明確提及李晨的姓名,而是以「石頭男」、「LC」代稱,「石頭男」本身就已具有指代性,且李晨的首字母拼音也是「LC」,兩者結合已經具備了強烈的指代性。因此,應認定涉案文章中指代性詞語「石頭男」、「LC」系原告李晨本人。
法院認為,涉案文章中,諸如「太噁心人」、「勾搭」、「騙走」、「諂媚」等明顯構成語言侮辱,上述言論勢必會對李晨造成影響,且在一定範圍內導致不特定人的誤解,降低李晨的社會評價,對其精神造成損害,故被告上述表述構成以侮辱的方式侵犯原告李晨名譽權。
判決被告張某在其微信公眾號「新娛小王子」顯著位置持續登載致歉聲明十日,向原告李晨賠禮道歉,張某賠償原告李晨精神損害撫慰金40000元,合理支出20000元,以上共計60000元。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來源: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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