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買一臺聯想電腦 維修時間比使用時間還多
屢修屢壞 為啥廠家不退換?
本報海口9月16日訊(記者周月光通訊員何海丹)「電腦雖然修好了,但我真不想搬回家。」海口消費者韓先生很糾結:買臺電腦不到兩年,維修時間比使用時間還多,有次修好後搬回家就打不開。
2012年10月份,韓先生在海口市海秀路國美電器花3500多元買了一臺聯想一體機電腦,然而,使用不到10個月,電腦開機突然出現滿屏英文,無法使用。
韓先生去找銷售商。銷售商回應,這是軟體問題,當初我們賣的只是裸機,軟體系統是贈送的,出現問題我們不負責。韓先生說:當初賣電腦時,你們沒說是裸機,也沒說軟體系統是贈送的。
爭執不下,銷售商讓韓先生找聯想電腦售後服務中心。售後服務中心維修人員說,必須付399元,換套正版軟體系統。韓先生非常生氣,但想到家裡孩子在等著用電腦,就支付了399元,希望儘快把電腦修好搬回家。
「花399元換了軟體系統後,情況不但沒有好轉,反而變得更糟。」韓先生說,自那以後,電腦就不斷出現同樣的故障:開機後就黑屏,什麼都做不了,不斷搬到售後服務中心來維修,從2012年10月到現在,電腦買回家不到兩年時間,維修至少有6次,維修時間加起來1年多。
韓先生說,電腦維修最長的一次有1個多月時間,維修工作人員解釋:海南沒有那種需要更換的配件,從北京調配件需要時間;電腦維修之後,每次正常使用的時間也不長,有一次電腦維修後在售後服務中心試著正常,但一搬回家又黑屏。
聯想電腦售後服務中心服務態度好,能夠上門取電腦維修,但因為電腦維修後也沒辦法正常持續使用,韓先生要求退貨或者換貨,但遭到拒絕,無奈之下,他撥打12315,希望有個說法。
就韓先生的投訴,記者採訪時,位於海口五指山路的聯想電腦售後服務中心龔先生說,根據有關規定,電腦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有關規定所列的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電腦自售出後第8日至第15日內,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有關規定所列的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對於韓先生的遭遇,龔先生說,他也表示同情,但是,韓先生的電腦不符合退貨或換貨的條件,經過爭取,上級公司同意把韓先生電腦的「三包」期延長兩年。
「如果電腦隔三叉五的維修,『三包』期就是延長10年也沒有用,這樣的電腦有不如沒有。」韓先生說,電腦出問題,原因是贈送的盜版軟體造成的,如果當初裝的是正版軟體,就不會出現問題;而且支付399元更換軟體後,還不斷出問題,應該有人為此承擔責任。
省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陳廈宇說,對電腦「三包」問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信息產業部2002年出臺《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對有關質量問題和退貨都有具體規定,《規定》第五條:隨銷售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一起贈送的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負責三包;《規定》第十八條:在三包有效期內,軟體出現本規定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同樣軟體。更換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針對韓先生的投訴,工商部門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解,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