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記者劉青霞 通訊員李莎莎)根據日前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全面落實的同時作出要求,凡是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違法犯罪活動的人員,2021年1月15日前,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積極揭發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據了解,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兩卡」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在全國範圍內對涉「兩卡」違法犯罪人員實施懲戒,深入推進「斷卡」行動,全力斬斷非法買賣「兩卡」黑灰產業鏈條。 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負責人表示,《通告》對「兩卡」管控提出了嚴格的懲戒措施:一旦經公安機關認定的非法出租、出售、購買銀行帳戶或者支付帳戶的單位和個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會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帳戶(卡)非櫃面業務、支付帳戶所有業務,不得新開戶等懲戒措施。 同時,人民銀行將上述單位和個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錄至徵信系統。 「如果明知對方購買電話卡是為了實施犯罪,仍然非法提供,我們將按照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負責人表示。 首府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重視自己的個人信息安全,絕對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購買銀行卡或支付帳戶(微信、支付寶等),否則將會影響到個人徵信,還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如果發現非法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U盾、手機卡等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或7654321向公安機關或市反電信網絡詐騙中心舉報。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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