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巧正重讀《西遊記》。豬剛鬣雖貴為天將,下了界剛出豬胎,就要吃人肉。行者有一次問他楊木和檀木的不同功用,劈頭便道「你自幼在山中吃人」。八戒劣跡,唐僧也知。為救烏雞國王,唐僧派行者向太上老君討來金丹一粒。只是人死三年,無法自行吞咽,須先有人嘴對嘴度他一口氣才行。八戒上前就要度氣,唐僧一把扯住,說還教悟空來。原來唐僧知八戒「自幼兒傷生作孽吃人,是一口濁氣。而行者從小修持,咬松嚼柏,吃桃果為生,是一口清氣」。周星馳的電影裡,豬剛鬣開了家烤豬店,把自己做成品牌,誘人們來吃豬排,坐享送上門來的人肉,這一想像生發,絕非憑空杜撰。
《西遊記》裡的豬肉,著實不受待見。神佛僧道不去說他,妖魔鬼怪的興趣也不大。平頂山蓮花洞的銀角大王捉了八戒,興衝衝向大哥報功,卻被金角大王兜頭一瓢冷水:「兄弟錯拿了,這個沒用。」銀角大王委屈道:「雖然沒用,且把他浸在後邊淨水池中,浸褪了毛,使鹽醃著,曬乾了等天陰下酒。」即令眾小妖把八戒「抬了進去,拋在水裡不題」。「不題」二字,用得妙極,放著生鮮不吃,偏要醃製,可見豬肉不僅不是妖怪主食,而且十分低賤。
妖怪的主食是人肉。全書寫妖怪吃人最詳細的,莫過於奎木狼在寶象國行兇的恐怖場面。當晚國王盛情款待奎木狼,並派十八個宮娥彩女歌舞助興。奎木狼吃喝到二更時分,醉意突湧,兇心陡發,哈哈一笑,現出本相,伸開簸箕大手,把一個彈琵琶的抓將過來,咔嚓把頭咬了一口,另十七個女孩頓時嚇得尖聲高叫、亂藏亂跑。那妖怪自個兒坐在上面自斟自酌,喝一盞,扳過人來,血淋淋啃上兩口。縱是書中文字,讀也足以令人驚魂喪膽。
人肉的極品是唐僧。妖怪吃唐僧肉不是為果腹,也不是為滋補,而是為長生。可見妖怪是有壽算的,那個千年屍魔也不例外。他在雲中發現唐僧,大呼「造化造化」,順口道出了唐僧的來歷及食用效果:「東土唐和尚本是金蟬子化身,十世修行的原體。吃他一塊肉長壽長生,真箇今日到了!」屍魔出身卑賤不算,道行又是苦淺,不像行者能在幽冥界把生死簿勾去「了帳」。他為長生鋌而走險,不料連吃行者三棒,反而丟了老命。只聽說人間有拼死吃河豚,看了書,才知道魔界是捨命吃唐僧。也難怪妖精前僕後繼,也難得唐僧內外兼修,裡面有營養,外頭又漂亮。據碗子山波月洞小妖的報告,唐僧長得「團頭大面,兩耳垂肩,嫩刮刮的一身肉,細嬌嬌的一張皮,且是好個和尚」,休說妖怪聽了食慾大起,就算人類聽了,多半也會食指大動的。
因為唐僧肉非同凡響,所以妖怪在吃唐僧肉前,有一套不約而同的複雜程序,在客觀上給了行者救師父以充足的時空。具體來說,一是資源共享,派小妖到處邀請親朋好友前來;二是大排慶筵,把唐僧肉作為每位一小盅的名貴主菜;三是堅持熟食。這是與日常飲食的最大不同,由此可見只要食材珍稀,就能促進飲食文化進步。獅駝山三個大當家,本事最了得的並非老大青獅、老二白象,而是老三金雕。金雕擊敗行者,抓了八戒沙僧,見老大獨個兒抱定唐僧不放,吃相過於難看,忍不住道:「大哥你抱住他怎的,終不然就活吃?卻也沒些趣味。此物比不得那愚夫俗子,拿了可以當飯。此是上邦稀奇之物,必須待天陰閒暇之時,拿他出來,整制精潔,猜枚行令,細吹細打地吃方可。」這位小資情調的美食家,不,美食鳥隨即曉諭數十萬妖眾:「大王有令,不許嚇了唐僧。那唐僧禁不得嚇,一嚇就肉酸不中吃了!」此令雖短,此義極高,融生物學、心理學、營養學、養生學為一爐,是可以直接拿來指導當代屠宰業的。
不過說到烹飪,妖怪卻無過人手段,基本只有靠蒸。日值功曹曾扮作樵子示警:「妖怪把你拿住,捆在籠裡,囫圇蒸吃了。」蒸法確能最大程度地留住食材的營養,不過唐僧體胖肉多,除了清蒸,完全可以割出一些來,煎炒烹炸變點花樣。想是洞裡的條件不比餐廳,小妖的手藝難比廚師,最重要的是西方世界從人到妖,飲食大多粗陋,一塊肉排、一隻麵包、一盆菜湯的三一律,怎敵得過東土餐飲千變萬化、博大精深?隨著一路向西,唐僧竟也習慣了,曾對行者道出了自己的主流做法:「我命在天,該哪個妖精蒸了吃,就是煮了,也算不過。」
妖怪們最終沒能吃上唐僧肉,人們卻把唐僧肉作為了專用詞。啃老一族對於長輩,貪腐一流對於公款,吃唐僧肉是對他們行為的明喻,妖魔鬼怪則是對他們自身的暗喻。我從小就愛吃豬肉,對二師兄的愛好遠超牛魔王、羊力大仙及昴日星官之流。每當有紅燒肉上桌,我的筷頭通常只能向碗裡伸一次,懾於父親嚴厲的眼神和臉色,是絕不敢伸第二次的。每度回想,仍感羞慚,明知道那不保唐僧、只護八戒的行者,肯定不會因我伸第二次筷就要了我的小命。長大成人,自食其力,腰包變鼓,脾氣漸長,我終於可以大快朵頤,正是:
一自初啼步未停,不願西行,只索西行。口中所幸有歡欣,愛二師兄,好二師兄。塵世凡心究不寧,豬本猙獰,妖也猙獰。平生所願肉來盛,不吃唐僧,不做唐僧。(胡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