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現場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楊唯偉 攝
新甘肅客戶端蘭州訊(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 楊唯偉)記者8月28日上午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甘肅第一部關於節約用水的單行法規——《甘肅省節約用水條例》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誌著甘肅節約用水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的新階段,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節水優先」治水思路,全面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建設節水型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甘肅是我國水資源最緊缺的地區之一。甘肅人均和畝均水資源量分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二分之一和四分之一。近年來,甘肅省水利廳認真貫徹落實「節水優先」治水思路,強化部門對接,嚴格節水監管,全省用水總量由最高的123億立方米下降至當前的112億立方米,萬元GDP用水量較2010年下降了60%,為緩解全省缺水狀況、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作出了貢獻。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節水重要論述,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度節水」「極限節水」決策部署,將全省節約用水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甘肅省水利廳根據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成立立法工作小組。2017年6月,正式啟動《甘肅省節約用水條例》起草工作。今年7月31日,甘肅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甘肅省節約用水條例》。
《條例》共6章57條,明確了全省節約用水管理體制,提出建立政府統一領導、水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節水管理機制;規定了用水效率、用水總量、取用水管理、節水評價等方面的用水管理制度;從主體、領域和水源三方面規定了節水措施;提出建立推廣新技術、項目扶持、獎勵、水費優惠、水權交易、監督考核等六項節水保障制度。
《條例》在準確把握國家節水制度和政策導向的基礎上,緊密結合甘肅水情特點和節約用水工作實際,制定了具有甘肅特色、切實可行的政策制度。有六個方面的亮點:明確了政府的節約用水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公眾參與的節約用水機制;建立了地下水取用水總量和水位雙控制度,明確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強化了對重點用水單位的監控管理;完善了工業節水的具體舉措;加強了對非常規水源的管理;規範了公共建築和高耗水行業節水行為。
《條例》的即將施行,對於促進甘肅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促進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