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經濟日報記者 王佳
今天,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了2019年度全省行政審判白皮書和行政審判十大案例。
發布會通報了2019年山西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整體情況。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8570件,同比上升6.60%,審結8326件。其中,一審受案5221件,同比上升16.40%;二審受案2780件,同比上升1.47%;審查行政非訴執行案件3133件,同比下降6.17%。一審行政案件以判決方式結案2877件,佔審結案總數的54.31%,首次超過以裁定方式結案的比例。
山西省高院副院長王書紅介紹,「白皮書」著眼於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圍繞「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經過反覆研究論證,確定從優化我省營商環境的視角,審視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和依法行政情況,也是對三級法院開展行政審判工作的理念和方針的指引與要求,強調要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強化對重點行業管理領域行政執法行為的司法審查力度,注重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設,助力全省法治環境、營商環境進一步改善優化。
「一個案例勝過一沓文件」。在今年發布的行政審判十大案例,涵蓋了行政強制、行政協議等多種被訴行政行為,涉及工傷保險、房屋拆遷等多個領域,其中很多案例對百姓依法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很有啟發意義。
2019年全省法院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具體為:
1.曹某軍、曹某璐訴陽高縣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不履行保險給付案。其典型意義是人民法院貫徹全面救濟裁判理念,明確了勞動者因第三人侵權取得民事賠償後仍有權獲得工傷保險待遇的雙倍賠償原則,即工傷職工享有分別獲得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已支付醫療費用的除外)。
2.太原市金林佳園業主委員會訴太原市杏花嶺區敦化坊街道辦事處、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其典型意義是明確了在小區業主依法實施自治活動、成立相關組織機構的過程中,行政機關應當科學定位自身角色,履行好指導、協助和監督職責,使廣大業主真正回歸小區主人地位,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3.襄汾縣新城濱河停車場訴襄汾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協議案。其典型意義是明確人民法院有權依據合同法確定的解釋規則解釋行政協議中的爭議條款並進行公平處理,既維護了相對人的合法權利,也明確了行政機關的法律義務,為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履約提供了生動的參照案例。
4.王某訴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政府強制拆除案。其典型意義是人民法院堅持全面、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裁判理念,對強拆行為的對象、範圍進行了正確解讀,依法進行合法性評價,最大限度地保護了產權人利益。
5.薛某國訴呂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呂梁市建築安裝總公司設備安裝工程處工傷行政確認案。其典型意義是確認了用工單位將承包業務違法轉包、分包的,應向受傷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6.郝某訴平定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處罰及行政複議案。其典型意義是明確了行政處罰前的告知義務,屬於行政機關的法定義務,不履行該告知義務不屬於處理期限、通知或送達等程序方面的輕微違法,而是能夠對行政相對人產生實質損害的嚴重程序違法,由此作出的處罰決定應予撤銷。
7.李某訴介休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其典型意義是明確了複議與訴訟的關係、界限,釐清複議決定生效後各複議參與主體的權利義務,以及複議申請人合法權利實現途徑等方面具有示範作用,有助於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制度的積極功能。
8.劉某訴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履行辦理退休手續法定職責案。其典型意義是明確了職工退休審批時,當居民身份證與職工檔案記載的出生時間不一致的,應依據檔案中最先記載的出生時間確定職工退休時間。
9.宋某平訴長子縣公安局行政強制戒毒案。其典型意義是確認公安機關有權對社區戒毒期間再次吸食毒品的人員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向社會傳遞黨和政府依法治毒、重拳禁毒的強烈信號,表明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戒毒措施、遏制毒品蔓延的堅定立場。
10.張某花訴陽泉市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其典型意義是人社部門在認定「視同工傷」時既要考慮職工對醫學專業知識和疾病風險的認知能力是否符合常理,也要充分考慮認定結果是否與立法精神相一致,以充分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準確執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