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為推動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開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9年8月6日,中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中山市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的制定背景
2018年5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2019年3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
2019年5月2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又明確提出「在全國推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使全流程審批時間大幅縮短」。韓正副總理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要以市場主體和群眾感受為標準,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實施方案》的制定目的
原有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手續複雜,涉及部門眾多,審批效率低下,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等問題較為突出,給企業和群眾帶來不便,全面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根據中央、國務院、省文件等要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形成統一的審批流程、統一的信息數據平臺、統一的審批管理體系和統一的監管方式。按照省、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我市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進行全流程、全覆蓋改革,對一切不符合新發展理念、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政府管理方式都要堅決改變。通過《實施方案》的改革方式,徹底改變過去串聯審批、多頭審批的固有模式,打破部門之間制度藩籬,重新搭建工程建設項目科學規範的審批流程,以市場主體和群眾感受為標準,構建科學、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全面提高工程建設審批效率,助推我市營商環境的優化,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利的服務。
三、《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通過《實施方案》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全流程、全覆蓋」改革。
(一)明確改革範圍。全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的全流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服務全流程),主要是覆蓋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服務等工程,除特殊工程和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以外,都要納入此次改革範圍,既包括政府投資工程,也包括社會投資工程。在辦理事項上,既覆蓋用地預審、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行政許可事項,又覆蓋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等技術審查、中介服務、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接入服務等各類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二)優化審批流程。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分別由市自然資源、市住建等部門牽頭,採取「精簡、去重、優化」方式,聯合責任部門制定並實施並聯審批管理制度,建立並聯審批協調機制。實施分類管理明確,按照投資主體、類別和規模,將工程建設項目劃分為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兩大類,並按這兩大類整合不同的辦理環節。
四、《實施方案》的核心目標
通過《實施方案》改革,實現中山市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90個工作日內、中山市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60個工作日內。2019年11月底前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體系和覆蓋全市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與相關系統平臺互通;審批平臺橫向縱向互聯互通,審批過程和結果實時推送,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
五、《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共分四部分,主要包括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等內容。
(一)統一審批流程規範審批事項,精簡優化審批環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原則上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對審批事項實行清單式管理,取消、整合一批審批事項,將同一部門、同一審批階段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調整審批時序,明確審批主體、辦事流程和完成時限。明確各類審批事項牽頭單位,落實「一家牽頭、一口受理、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工作機制。同時整合相關部門在審批中積極推行聯合審查、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和區域評估、告知承諾等機制,有效壓縮審批時限。
(二)統一信息數據平臺。建立「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整合建設覆蓋各有關部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將審批流程各階段涉及的審批事項全部納入審批管理系統,對審批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督辦及審批節點控制。將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系統納入市信息化建設「綠色通道」,優先安排方案編制、專家評審、績效評審、項目招標等程序,並與相關系統平臺互通。在審批監管平臺的工程建設項目利用統一代碼貫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全覆蓋審批「一網通辦」。
(三)統一審批管理體系。明確四項任務:一是「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重點是統籌整合各類規劃,構建「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加快建立項目機制。二是「一窗通辦、集成服務」。整合各部門服務窗口,在市級、各鎮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線上線下窗口,實現「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三是「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推行「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實現「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四是「一套機制」規範審批運行等審批管理體系建設內容。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制度,規範協調機制、督查制度、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制、管理系統運行規則、事中事後監管制度等,明確部門職責,明晰工作規程。
(四)統一監管方式。一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告知承諾制為重點,各部門對各自行政許可審查負責,並根據改革實施情況逐步完善,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二是構建信用監管體系,實行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管理和誠信平臺》,實行「紅黑名單」管理制度,對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進行嚴格監管,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三是規範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依託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對中介服務行為實施全過程監管。四是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廣電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服務要全部入駐行政服務大廳,實施統一規範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為確保改革任務落實,中山市成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改革考核評價、督導檢查、宣傳引導及方案制定工作進行統籌推進。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