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沒有被剝奪公民權利,9歲的孩子上學接受教育就沒有任何問題,這是義務教育法賦予未成年人的基本的受教育權。但現實中,一個孩子被列為限制高消費對象,也就是「老賴」,實際上對孩子上學的影響還是很大的,會遭受很多異樣的眼光和非議,這對於小學生的學習和身心發展都是不利的。
一、生父奪命生母和外婆,留下巨額債務孩子扛
這又是一個法律與人情交鋒的典型案例。
12月14日,瀟湘晨報報導,在河南鄭州9歲的女孩被列入了限制高消費對象。原因是因為在8年前,其生父奪去了生母和外婆的生命,隨後就變賣房產,在收取了買家55萬房款後,東窗事發,生父被判處死刑,而房子卻未過戶。
而買家自然是要拿回購房款的,所以在2020年10月份,法院終審判決9歲的女孩陳某替父還債55萬元。但由於無法還錢,在11月25日,女孩收到了法院的限制消費令。
對此法律界人士看法都不一樣,有人認為天經地義,也有人認為不合理。
二、9歲女孩外公發聲:以後孩子怎麼辦?
這個孩子在遭遇家庭變故後,法院將房子判給了孩子,作為孩子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孩子才9歲,目前並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父債子還」只是道義上的說法,法律並未明確規定。房子是作為遺產繼承給了這個孩子的,但償還不能超過繼承範圍,而這套房子並不能用於還債,這是孩子未來的基本保障。
所以,孩子的外公在網絡發聲,他認為房子應該要讓孩子繼續,不然自己去世後孩子怎麼辦呢?
三、孩子上學會受到影響嗎?
前面我也提到了,孩子上學的權利是不受影響的,畢竟孩子是有公民權利的,接受義務教育不受限制消費令的影響,當然,如果說孩子在沒有償還債務以前要出國留學那肯定不行,基本的受教育權利沒有人可以剝奪。
但有一點我們必須要承認,孩子在收到限制消費令後,在學校和班級一定會受到很多非議和異樣的目光。從兒童心理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利於他們學習和身心成長的。孩子會逐漸變得自卑,內向,甚至是自暴自棄,最終會成為學校的問題學生。
對於一個孤苦伶仃的9歲小學生來說,應該是不存在什麼高消費的問題,我想還是需要通過其他方法來實現債務的償還,遇到這種事情的確不好處理,買家也的確很委屈,但是孩子的學習和身心發展難道不是最重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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