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聯考】華僑大學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
一、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臺灣地區考生,持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二)學歷學位條件: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滿2年)。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獲得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後滿6年)。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旅遊管理(MT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滿足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報名
(一)招生類別
1.全日制研究生:學習地點為華僑大學泉州及廈門校區。
2.非全日制(兼讀制)研究生:學習地點為華僑大學泉州及廈門校區,或根據考生錄取情況,學習地點可設在考生所在地,如設在香港、澳門須經特區政府批准。
同一專業非全日制(兼讀制)博士研究生開班人數不少於5人,碩士研究生開班人數不少於10人。
(二)報名方式
1.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報名採用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3.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面向港澳臺招生信息網」(http://www.gatzs.com.cn/)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報考點選擇「華僑大學」,單位代碼10385,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專業,我校免收報名費。
4.考生認真了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選擇填報志願、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網報信息填寫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網上確認
1.考生報名成功後,須進行報考信息網上確認,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30日。
2.網上確認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華僑大學「港澳臺僑及外國留學生研究生報考系統」(https://hdyjs.hqu.edu.cn/recruit/login)閱讀報考指南,進行註冊填報並上傳相關材料。招生批次選擇「普通考試」。
3.網上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①身份證、通行證;
②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文憑(應屆生提供在學證明)、成績單。中英文以外的文本需附經公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文;
③兩封副教授及以上的推薦信(用中文或英文書寫,註明推薦人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繫方式);
④學習計劃(不少於800字)。
三、考試
(一)考試方式
我校招收港澳臺研究生採取申請審核制。考生通過報考資格審查後,直接進入學術審核環節,參加各專業複試。
(二)複試時間及方式
複試通過網絡遠程開展。預計2021年4月份舉行,具體日期由各專業另行通知(學院聯繫方式見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四、錄取及報到入學
我校綜合審查考生前階段學業表現、複試情況、品德情況後擇優錄取,不限名額。錄取通知書於當年7月寄發考生本人。
新生應按照錄取通知書註明的時間報到入學。報到時須進行入學資格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須書面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2-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為4年。兼讀制碩士生或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六、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一)學費
學校按學制收取學費。港澳臺研究生在學期間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實行同等收費標準(經批准設在香港、澳門地區的非全日制(兼讀制)研究生班除外,其學費標準依批准及協議執行)。
(二)獎學金
1.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特等獎20000/人,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7000元/人,三等獎5000/人;
博士生:特等獎30000/人,一等獎15000元/人,二等獎10000元/人,三等獎7000/人。
2.教育部臺灣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特等獎20000/人,一等獎10000元/人,二等獎7000元/人,三等獎5000/人;
博士生:特等獎30000/人,一等獎15000元/人,二等獎10000元/人,三等獎7000/人。
3.福建省高校臺灣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與評選條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及當年度文件執行。
碩士生:8000元/人;
博士生:10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