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有了保障 內心亟待關懷
如何為事實孤兒撐起「心靈晴空」
四川省儀隴縣的退休檢察官汪世鈞沒有想到,2014年在社區走訪中幫助一名沒有監護人的孩子,間接推動了我國約50萬名事實孤兒有了國家制度層面上的生活保障。
近日,汪世鈞的同事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事實孤兒的基本生活問題解決了,但是他們的心理健康亟待幹預或重建,當地檢察機關正在和民政、法院、社會組織等部門、機構探索幫助事實孤兒健康成長的新模式,為他們撐起一片「心靈晴空」。
第一次提出「事實孤兒」
2014年,時任儀隴縣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民事行政科科長汪世鈞在儀隴縣金城鎮狀元社區走訪時,社區幹部反映轄區有個孩子的監護人意外去世,孩子只能投靠鄰居。社區幹部詢問檢察院能否幫助解決孩子的生活問題。
儀隴檢察院根據當事方特別是孩子的意願,協調有關部門依法指定了孩子的鄰居作為監護人。
一名兒童的監護問題解決了,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時,儀隴縣檢察院第一次把這個群體稱為「事實孤兒」。檢察院工作人員發現,類似的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在儀隴並非孤例。
儀隴縣的事實孤兒主要有4類:一是父親死亡、母親失蹤的未成年人;二是被遺棄後有人收養,收養時沒有報警也沒有辦理收養手續,收養人死亡後,難以證明收養人與孩子的關係,根據當時的政策,這些孩子不能被認定為孤兒;三是父母一方死亡,在世父或母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四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患有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喪失勞動能力。
其中,第一類情形在事實孤兒成因中佔到約70%。
儀隴縣是四川省南充市的革命老區,山多林密。改革開放後,儀隴縣更成為勞務輸出大縣,每年輸出勞動力達20餘萬人。
「儀隴的青壯年外出打工,多數會迎娶外地媳婦。」據儀隴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介紹,一旦丈夫遭遇變故去世,有些外地媳婦會一走了之,丟下的孩子有的投親靠友,也有的無依無靠。
事實孤兒的救助難點也在於此——他們的母親可能還在世,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孤兒,民政部門當時並不能按孤兒政策救助,一般會通過低保、臨時救助、建檔立卡等方式對孩子進行幫扶,保障標準相對較低。
儀隴檢察院和縣民政局分析認為,我國對孤兒有比較完善的救濟制度,從法律層面確認事實孤兒的孤兒身份,是這些孩子能享受國家福利保障的唯一有效路徑。
但是,事實孤兒一般沒有監護人或監護人文化程度低,對相關福利政策和法律不了解,也沒有訴訟能力,因此很多事實孤兒放棄了國家救濟。
17歲的田靜出生兩天便被丟在路邊,被儀隴縣日興鎮村民撿回家後收養。養父去世後,田靜與奶奶相依為命。
「那幾年跑了很多次民政局,除了要提供田靜父親的死亡證明外,還需要拿到法院宣告她母親失蹤的判決書。」這位70多歲的老人沒有讀過書,在她看來,「做這些事真比登天還難。」
「請求法院宣告我母親為失蹤人」
汪世鈞在第一次幫扶事實孤兒後不久即退休,接力棒在儀隴縣人民檢察院民行科三任相關負責人馬浩欽、覃燕、劉歆之間傳遞,在南充市、儀隴縣兩級檢察機關和地方政府部門的支持下,繼續對事實孤兒救助進行探索。
由於當時全國範圍內並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借鑑,儀隴縣人民檢察院研究認為,可通過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和督促行政機關履職的職能,開展事實孤兒司法救助。
對符合訴訟條件的事實孤兒,由檢察院支持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蹤,確認其孤兒身份獲得救助;對不符合訴訟條件又確有生活困難的,促請民政、教育、衛生、扶貧等部門履行社會救助職責。
度門鎮15歲的事實孤兒馮曉斌就是在檢察機關的支持下,向儀隴縣人民法院申請母親為失蹤人。
曉斌兩歲時母親離家出走,父親在他7歲時患重病去世,靠著爺爺奶奶養豬、在山林修剪樹木把他拉扯大。
現實生活中,曉斌已有8年無父母養育,但是由於母親是離家出走尚存於世,曉斌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孤兒」的範疇。
最終,儀隴縣人民法院在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公告3個月後,宣告曉斌的母親為失蹤人。曉斌得以被確認為孤兒,得到國家救助。
截至目前,儀隴縣事實孤兒有218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其中36人被依法確定為孤兒身份。
儀隴縣人民檢察院的這一做法得到了上級機關的高度肯定,陸續在南充市、四川省形成示範效應。
2018年11月,國家相關領導批示,責成民政部組織調研組到包括四川省在內的6個省份調研事實孤兒幫扶工作。
今年7月,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共青團中央等12個中央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
經過5年多的探索,一項源於一線基層實踐探索的事實孤兒救助制度在全國開花——全國範圍內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制度將於明年1月實施,50萬名事實孤兒將從中受益,可領取生活保障補貼。
事實孤兒心理救助尚屬法律空白
「解決了生存和生活問題,如何幫助他們恢復和保持心理健康擺在了大家面前。」儀隴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唐蔚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作為走在事實孤兒救助工作最前頭的部門,這是目前最迫切解決的難題。
唐蔚說:「事實孤兒多是遭遇了家庭變故,此前長期屬於『未被關注的群體』,多多少少都有些心理問題,其中有一些即將成年,在他們走上社會之前,需要有個健康的心理。」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在度門鎮採訪時,曉斌一直低著頭,不敢大聲說話。
「我么姑也叫馮燕!」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女檢察官馮雁在紙上給曉斌留下了手機號碼,打算以後經常來幫扶,曉斌看到檢察官的姓名忽然歡快地說,眼眸閃亮。
「是嗎?這麼投緣!」女檢察官也很高興。
「但我么姑的燕是小燕子的燕。她說過年要來看我。」曉斌低下了頭,小聲回答。
馮雁告訴記者,父母或其中一方長期缺失、缺位給孩子的心理造成了極大影響,他們對家庭、父愛和母愛的渴望非常強烈,後天的心理幹預和救助措施應當及時介入。
此前,儀隴縣人民檢察院成立了「護苗人」司法救助志願者服務隊,發動志願者在每年兒童節、春節期間,深入鄉村調查走訪,為事實孤兒送去書籍、玩具、牛奶等禮物;聯合社會組織發起「紅傘計劃」,對有心理障礙、人格缺陷的事實孤兒,組織專業人士開展有針對性的心理諮詢和心理疏導。
「這只是權宜之計。」唐蔚說,心理救助並非檢察機關所長,也不是主責工作,需要專業機構和專業力量加入。
儘管《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要求,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社會動員優勢,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和青少年事務社工,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心理撫慰和關愛,努力培養孩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但目前事實孤兒心理救助在法律層面中尚屬空白。
唐蔚表示,從儀隴縣的實踐經驗看,事實孤兒心理救助工作還比較鬆散、持續性不足,需要國家通過立法明確哪些部門、哪些力量承擔事實孤兒心理救助的責任和工作,建立立體救助體系,「讓每一個孩子都有所養、有所學、有所望」。
(文中田靜、馮曉斌、馮燕、馮雁均為化名)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見習記者 耿學清 來源:中國青年報
[ 責編:陳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