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華商報》報導,視頻「甘泉縣文化稽查大隊原隊長高某某打砸KTV」顯示,21日晚,甘泉縣原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高某某酒後和幾人去銀河假日KTV娛樂。結帳時,吧檯收取了300元費用,引發高某某不滿和吧檯服務生發生口角,隨後開始打砸吧檯上的辦公物品。目前,高某某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7日。
早上看到《廣西百色水果辦私設「小金庫」 違紀款30餘萬元上繳國庫》一文時,我就隨便寫了一條微評:八項規定之後依然設「小金庫」不稀奇,「小金庫」裡存30萬元用於發放津補貼也不稀奇,稀奇的是這個水果辦究竟是神馬東西?有了水果辦,有木有蔬菜辦、豬肉辦、牛肉辦、大米辦、麵粉辦、調味辦?網民都會對中國五花八門又多若牛毛的機構感興趣。如甘泉縣文化局,或者叫文廣新局,或者叫文化委員會,無非是個正科級單位,可他下面卻設了一個文化稽查大隊,我不知道這個大隊下面是不是還有一個中隊,中隊下面是不是還有一個小隊?有意思的是,高某某現為該單位協理員,這又是一個稀奇古怪的職務。
曾有細心的網友列出某縣下屬機構,竟然遠超百個,有的部門連我這個快40年體制內經歷的人都感到陌生。養這麼多機構,無疑會大大增加納稅人的負擔。而更為嚴重的是,機構太多,就會相互扯皮,導致行政效能低下。而特別嚴重的是,閒人太多,就會動點子怎麼為難老百姓,尤其是讓商家買自己的帳。
辦一個KTV,也不知道有多少個「婆婆」要來管?工商、稅務不必說,公安、消防、文化、衛生肯定也是必不可少,不知道還有哪些部門也有權管KTV經營者?
如果我們的公權力受到有效的限制,多幾個「婆婆」也還馬馬虎虎,無非是開業前多跑跑腿,開業後多接受檢查。但因為中國法律法規多為「粗線條」,絕大多數都是規定的非常嚴格,甚至嚴格到不近情理的地步,但卻沒有對執行不到位,執法人員需要承擔何種責任提出具體要求,實際執行中卻又顯得非常寬鬆,這就為執法人員提供了極大的自由裁量權。這些「婆婆」們若無限制地主張權力,就弄得你正常經營也非常困難。因此,為了適應「婆婆」們的權力擴張,經營者就得請他們客,送他們禮,陪著笑臉讓他們吃「霸王餐」。一旦你沒按照這個「潛規則」去走,他們就會「使絆子」,一些操守極差的執法者甚至會使出流氓手段,直接打砸店家。
《華商報》的另一則報導,說的也還是發生在延安的事。2014年5月,一篇題為《醉酒警察洗浴中心要小姐遭拒大鬧大堂自稱執法》的新聞報導稱,在延安景御水匯洗浴中心大堂,一名警察不但洗浴後不結帳,提出要「小姐」的無理要求遭到拒絕後不但辱罵工作人員,還腳踢值班室的門。記者掏出手機拍照,該警察不但伸手搶手機,還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是來暗訪執法的。
一些基層警察熱衷於抓賭、查「賣淫嫖娼」,雖然多數是為了履職,但也有少數不良警察是出自私慾方面的考慮。抓賭容易「撈錢」,查「賣淫嫖娼」不僅能「撈錢」,能合法窺探他人隱私,還能「撈色」。幾年前,媒體曾披露河南信陽警察趙某在單間接受「小姐」按摩後,因結帳與對方發生爭執,趙某掏出《警察證》並強行用手銬銬住「小姐」,後雙方均被110帶走。筆者曾評論,這樣的警察應該不是第一次作惡,法院判其濫用職權罪成立卻免予刑事處罰,有輕判之嫌。
還是河南。媒體曾報導項城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曹興軍、督察大隊教導員徐銘等4名民警在夜總會招了幾名「三陪女郎」。準備離開時因無人結帳,與「三陪女郎」發生爭執,後與夜總會工作人員發生激烈衝突,將夜總會的大門和玻璃砸爛,4名民警也被打傷。我曾以《警力不足?看看項城警察都在忙啥?》一文批評當地警方。
高某某作為一名中共黨員,一名幹部,竟為了區區300塊原本該付的費用就打砸自己所管轄的KTV,不僅僅反映出其霸道的本性,更反映出其權力的任性。《陝西廣播電視報》的一篇文章質問:老百姓尚知道掏錢吃飯、花錢消費,一名黨的幹部難道就不知道嗎?動輒就砸店、打砸物品,這是什麼作風?
吃不成「霸王餐」就打砸店家,這樣的「婆婆」如果多起來,你想開一個KTV將有多難?你開任何實體店,也不會容易。就我注意到的現象,一些地區經濟落後,與執法理念落後甚至野蠻執法是絕對分不開的。發展經濟,得首先整肅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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