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綽號叫「佛」的福建男子,找到2個同村青年,說有一個賺外快的活。很輕鬆很簡單,就是去ATM機上取錢。取1萬塊錢就給200塊」勞務費「。
管它這錢幹不乾淨,3個人整整忙活了1個多月,在不同的ATM上用20多張銀行卡,總計取出了80多萬元。然後這80多萬元,又被」佛"匯入了他的一個姓王的上級那裡。
三個人都拿到了幾千一萬不等的好處費,喜滋滋的。不過,今天,三個人都站在杭州濱江區法院的審判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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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罪名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因為他們取的錢,涉及2個巨額電信詐騙案。這80多萬,只是冰山一角。
兩個電信詐騙案的被害人都在杭州。他們受騙的過程,是個十分老掉牙的套路。
2016年5月27日,被害人戴某接到他涉嫌貪汙、洗錢犯罪的詐騙電話,要求他匯錢至指定帳戶並配合「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辦案。在他人的指示下,戴某將卡內的400餘萬元轉至犯罪嫌疑人的銀行卡內,這些錢隨後被陸續轉至不同的銀行卡。
被騙款在多地銀行機構被三個福建籍男子等人取走。
同年5月30日,被害人陳某在位於蕭山別墅的家中,接到詐騙電話稱他涉嫌詐騙已被拘捕,要求他配合辦案對其資金進行審查。被害人陳某信以為真,被詐騙991萬元。
經查證,三個福建男子持銀行卡取走戴某被騙資金共計717300元,取走陳某被騙資金共計149500元。
濱江區檢察院認為,三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
庭上,三人表示對取的錢是詐騙款不知情,「可能是賭博款,或是地下錢莊,我們不知道,但是取下錢就有得賺我們就沒想太多了。」
此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目前,2個電信詐騙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