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新身份證後,舊身份證還能用嗎?說出來你可能不信
舊身份證可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新換領的身份證不能覆蓋舊身份證。
因為當前的第二代身份證沒有像銀行卡那樣的密碼,所以在報告丟失後,它可以停止使用它。每個公民的身份證號碼是從出生之日起至戶口確定的,說出來你可能不信,這是獨一無二的,是不可更改的。因此,身份證在更換後的舊身份證在有效期內仍然可以使用。
但是你不必擔心,因為你在辦理身份證時已經註冊了指紋信息。公安部已採取各種措施,確保居民身份證的安全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地防止身份證丟失後被盜用的情況。公安部還明確規定,公民使用居民身份證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有核對人證合一的義務,只有確認正確後,才能為持卡人辦理有關業務。
如果舊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冒名頂替者和有關部門應承擔法律責任,失去身份證的人不應對其未採取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偽造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拘役十天以下,沒收違法所得。
為了避免有關舊身份證的糾紛,我們應該做到:1.保留掛失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遺失補發證明,證明原身份證無效。因為舊身份證和新身份證的有效期不一樣,所以可以在身份識別中發揮作用。2.填寫掛失登報聲明:「身份證遺失,對冒用本人身份證引起的法律糾紛本人一概不承擔法律責任等。」這又增加了另一個證明丟失的身份證無效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