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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底出現新冠疫情以來,至今已是2021年1月底了,疫情在各國的表現仍好好壞壞,起起伏伏!
在這樣的時刻,以不變應萬變,以靜制動,不出國,不出遊,就在家裡、本市或國內的範圍內活動,等疫情過去後再做打算,已成為很多身居海外澳永居的短期生活形態。
這裡就有問題自然而然出來:
(1) 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那每五年要住滿兩年的保永居要求該怎麼辦?
(3) 如果暫時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籤,是繼續保留,年年延續?還是讓它放空,想回來時再延續?
(4) 哪些情況您最需要注意,否則您手中,投者資要花500萬在澳投資四年才能換來的PR,就這樣付之一炬了?
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那「每五年要住滿兩年」的保永居要求怎麼辦?
許多人花了很多精力、心血、財力,無論是通過讀書、婚姻、技術、僱主類別拿到澳永居,就應該把心靜下來,好好想想看該如何在澳洲生活、發展、安家、立業,為澳洲社會做貢獻,這也是澳洲政府授予合資格外國公民永居籤證的目的。
所以澳洲移民局才規定,「只有過去5年中,以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亞居住至少2年,才有可能獲批未來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籤」。
只要過去5年中,在澳居住時間少於2年,哪怕少一天,不管有沒有任何對澳洲有利的各種重大聯繫,有無澳洲永居或公民的配偶或子女在澳洲,都不會被批准未來5年有效期的155居民回籤。
有許多客人不服氣,用各種方法去試,去爭辯,去給自己找理由,結果移民局完全不理會。移民局內部有計算器,看申請人在提交155籤證這天前的5年,是不是在澳洲累積住滿了730天,如果有住滿,一天左右的時間,申請人就能獲發新的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籤。
如果沒有,哪怕少一天,也都要被留在人工審核的隊伍中,等候分配到籤證官後,再仔細審理。
現在的審理時間真是漫長, 75%的案子審理完成是84天,而90%的案子審理完成是85天,也就是85天的審理時間吧。
因此,澳永居不打算回澳定居,卻還想有沒有可能一口氣獲發新的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籤,其實機率等同於0。
因為法規上明確寫的是:
「只有過去5年中,以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在澳大利亞居住至少2年,才有可能獲批未來5年有效的155居民回籤」。
但沒滿足每五年要住滿兩年的要求,還能保永居嗎?請看下文!!!
答案是肯定的!有辦法!
澳移民法規155.212(3)及 (3A)明確要求,只要5年中,在澳未住滿2年,要延續永居,就要出具「對澳洲有利的各種重大聯繫」。
那麼哪些聯繫算是「對澳洲有利的各種重大聯繫」?
1.商務聯繫(Business Ties),比如:
1) 商業所有權或現任合伙人的證據;
2) 最新年度報告及(或)財務報表的副本;
3) 你積極參與該商業活動的證據。
2.文化聯繫 (Cultural Ties),比如:
1) 你作為演員、音樂家、畫家或作家等從事專業藝術活動的證據;
2) 你現任澳大利亞宗教、體育或文化團體會員的證據。
3.工作聯繫(Employment Ties),比如:
1) 你受僱於澳大利亞機構、或跨國或外資公司澳大利亞分公司的證據以及你目前擔任職位的證明;
2) 澳大利亞機構的工作證明。
4.個人聯繫 (Personal Ties),比如:
1) 陪同澳大利亞公民配偶出國;
2) 若你有直系家庭成員是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公民並住在澳大利亞,則須提供親屬關係證明和他們在澳大利亞的身份證明,如他們護照所有頁數的經認證的副本。若你同時提供並列出你所有家庭成員的居住地址則有助於你的申請;
3) 若你在澳大利亞擁有房屋或其他個人財產則需所有權證明。
當您身處澳洲境外時,時時刻刻不要忘記收集各種與澳洲的聯繫。同時還要記住下面3句話:
1.要有與澳洲有各種各樣的「聯繫」;
2.這些「聯繫」還要是重大的;
3.這些「聯繫」還必須對澳洲有利。
如果暫時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籤,是繼續保留,年年延續?
還是讓它放空,想回來時再延續?
這恐怕是現在被人詢問最多的問題,也有不少機構或移民律師或代理寫這方面的文章,大致說法是,「如果暫時不打算回澳定居,155居民回籤沒必要繼續保留,年年延續。可以讓它放空,想回來時再延續,這對申請人沒有什麼害處。」
但真是這樣子的嗎?
本文提幾個不同觀點,供讀者朋友思考!
大家都知道,現實生活中,合理的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不一定合理。但法律就是法律,有時可能不太合理,但要有一天用法律的尺度來衡量,那就只能以法律,而不是以我們的方便作為標準!
如果一個人是澳永居,去了海外,然後永居籤證過期了,他或她不再延續155,除非失而復得,從那時起就失去了永居的地位,就變成了前永居。拿著永居籤證,您就是澳永居,沒有永居籤證,您只是澳前永居,所以一有,一無,法律地位就不一樣了。
有的人說,我以後申請,如果給我批准了,我不是拿回來了嗎?但是您自前面的永居過期,沒有申請155的階段,一年、兩年、三年……這些全部不能作為永居身份記錄在案,因此如果說您是多少年的永居,中間這些不持永居籤證的時間,全部不能算,因為您沒有永居籤證,這些會為您本人未來申請公民或擔保家庭成員申請籤證,造成困難。
申請澳洲Centrelink的各種福利,一是要看您作為持有永居籤證的時間,二是要看您在澳洲居住的時間。
但因為沒有申請155籤證,中間的時間放空,都不能作為澳洲永居來進行計算。
許多家庭類擔保籤證申請,需要有「澳洲永居」擔保人,「澳洲永居」的法律定義,包括除持有澳洲永居外,還要通常以澳洲為家,即通常住在澳洲(Usual Resident in Australia),如果只是持有澳洲永居籤證,但不通常住在澳洲,有可能不符合 「澳洲永居」的定義。
但在現實案件的考量中,籤證官會考量,諸如,一個人持有永居的時間、籤證史、該人實際在澳的居住天數、 未來回澳永久居住的意願。但一個人很長時間不持有澳洲永居籤證,也沒有回過澳洲,沒有保持與澳洲的聯繫,與一個人不間斷地持有澳洲永居籤證,儘管仍沒有回澳洲定居,但還保持了與澳洲的聯繫,顯然後者更有說服力。
我們有這樣的案子,儘管擔保人在澳洲居住時間很少,但長期保有澳洲永居,並說明原來為什麼在澳洲居住時間很短?為什麼將來想回澳永久居住?以及為回澳居住做了哪些準備工作?比如辭去了境外的學習、工作,賣掉了境外持有的房產, 轉移個人資產及錢物回澳洲、在澳洲獲得了工作機會、在澳洲購買了房產及租住了房屋等等,成功被籤證官接受為「合資格的擔保人「。
所以保有澳洲永居,對於體現跟澳洲的聯繫,非常重要。
有的人會問,我年年申請,會不會給籤證官留下「年年申請,年年不回來居住「的印象?
我們的經驗告訴我們,澳洲籤證官還是很講法律的,只要法律條件具備,把不能回澳洲居住的原因解釋清楚,照樣能獲得155回居籤證的批准。沒有什麼申請多了印象會不好,不再會給批准這回事。說這樣話的人,只能說在這方面的實踐經驗比較缺乏!澳洲是一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國家,籤證官列印象分,相信有,但不會是多數!
我們有客人除旅遊外,已經有近10年未回澳洲定居,但一年一年延續155,年年成功獲得批准。客人也成功保有了自己的永居地位,從未間斷。
有澳永居,隨時可以回澳洲,比如現在的疫情期間,澳公民、永居及直系親屬不受入境限制的影響。但沒有澳洲永居,申請旅遊籤證,就可能受國家對於臨居籤證申請及入境的各種限制,甚至比如去年的撤僑,不光是澳公民可以得到幫助,澳永居也可以得到幫助。
這裡再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也是發生在疫情期間!
大家一直知道紐西蘭公民在澳洲是直接持有444籤證的,平時的待遇也是和澳洲永居無差別。所以很多在澳洲生活的紐西蘭公民都覺得澳洲永居根本無所謂。
但是疫情期間,有一位紐西蘭公民恰巧入境,在香港機場登機時,被機組人員攔下,理由:您並不是澳洲永居或者澳洲公民,所以按照規定我們無法讓您登機!!
一時間這位紐西蘭公民一下子傻了眼!
一直以來她一直覺得自己就等同於澳洲永居!!
未曾想過從法律意義上來說自己根本不是澳洲永居!!!
直到這一天,這位紐西蘭公民才恍然大悟!!!
人都是這樣,不需要時,就想著怎麼省錢。但一旦需要時,又後悔,「籤證用時方恨無「,所以上面寫這麼多,舉了些例子,雖然是拋磚引玉,就是提醒大家三思而後行,每年申請,麻煩是麻煩,但意義與法律地位不一樣!
任何時候沒有了永居籤證,就變成了前永居,如果拿到了旅遊或別的臨居籤證,就變成了臨居,除非後續能再拿回永居,否則就一直是前永居。
沒有永居籤證之後,法律地位就不一樣了,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法律問題,變成「籤證用時方恨無「,早知道「該出手時未出手,年年延續就無憂」。
哪些情況您最需要注意,否則您手中,投者資要花500萬在澳投資四年才能換來的PR,就這樣付之一炬了?
[155.212] (3)(b)明確要求如果一個人在澳洲境外,想把過期的永居找回來,首當其衝的一個問題就是,他需要證明,他作為澳洲的前永居,未超過10年,即他申請前10年內曾是澳洲永居。
提示:如果您在澳洲境外,想找回您過期的永居身份,注意喲,看一下,您的永居到期之日至今是不是超過了十年,這是一個先決條件。
(2)不要自上次獲批永居或持永居籤證出境後,超過5年都不來一次澳洲
有的人一回國,忙於工作、生活、家庭、學習,就把自己是澳洲永居的事情放在了腦後。這樣不僅永居5年的期限過去,同時,有超過5年或更長的時間,沒有來澳洲訪問過一次,更不要說居住了。
因為如果一個人在澳洲境外,移民局會問的第二個問題是不是自上次拿著永居籤證離開澳洲後至今,有超過5年的時間,沒有來訪過澳洲。
[155.212](3)(b)及[155.212] (3A)均明確要求,如果自上次獲批永居或持永居籤證出境後,超過5年都不來一次澳洲,申請人就需要提供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Compelling Reasons)。
提示:這是非常最重要的一點,無論您再忙,都要記著,自上次獲批永居或持永居籤證出境後的5年內,至少來澳洲轉幾天,玩幾天,您都比5年內,一天不來要強得多!
因為只要5年內您來過一天,您就不用出具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超過5年都不來一次澳洲,申請人就必需出具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3)如果有超過5年都未來過澳洲,需要出具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155.212] (3)(b)及[155.212] (3A)均明確要求,如果一個人自上次獲批永居或持永居籤證出境後超過5年未回澳居住,就要出具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Compelling reasons)。
注意:「受迫性原因」,就是要拿出強有力、具有說服力,任何一個正常人在那種情況下,也會做出同樣理由,不得不離開澳洲,不得不有超過5年的時間,無法回澳洲居住。
只有缺席澳洲5年或以上的「受迫性原因」被移民局接受了,申請人才能繼續展示跟澳洲有利的各種重大聯繫,才能獲批「居民回籤」永居,意味著申請人把失去的永居又找了回來。
哪些原因移民局才會認可為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移民局舉了些例子,比如:
舉例說明
海外家庭成員患有重病或死亡
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承擔工作或學習上的承諾,並且該承諾本質上是專業的,並且所獲得的經驗對澳大利亞有益
申請人在海外與澳大利亞公民身份的配偶處於持續的配偶關係之中
申請人或陪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一直以來需要獲得複雜的或長時間的治療,而該治療不允許旅行
申請人被捲入法律程序中,例如出售房產、撫養權、或合同規定的義務,並且該程序的時間不在申請人的控制之下
申請人被捲入自然災害、政變或其他類似的阻止旅行的事件
申請人能夠說明他們一直在等待某個重大的個人事件發生,該事件阻止了他們重新安置或回到澳洲。該事件的時間長度應在同類事件的合理時間範圍內,例如:
等待依賴於申請人的未成年人完成學業,此種情況下12個月的延遲可視為合理
為重新安置到澳洲等待數年,直到依賴於申請人的未成年人完成學業的情況一般不會被認為是一個理性人會作出的決定
提示:儘管超出申請人控制範圍的受迫性原因會佔有更大的比重,但是並沒有一條法律規定超出申請人控制的缺席就是受迫性的原因。
因為所有標準應該被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也包括標準的每一個組成部分),合理的做法是在受迫性的缺席原因和任何對澳洲的好處之間尋找平衡。
因此,正如上面提示二所說,只要5年內您來過一天,您就不用出具導致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如果超過了5年,未來過澳洲,一定要找專業人士,一起來探討如何精心準備這個缺席澳洲的「受迫性原因」。
155居民回籤籤證,看似容易,但隨著移民局政策的收緊,移民官的要求越來越高。而且以前用過的,大家常用的「招數」,對一些人來說,可能都不管用。
特別是在澳洲擁有房產並不是保住永居的萬靈丹,需要的還是專業人士的設計、指導與幫助。要知道好的展現和差的展現經常會帶給您截然不同的兩種結果,並且所有的招數並非死板的採納和運用,需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度身定做,合理綜合各項資源和材料是很有必要的。
所以,為了更穩妥地操作此類案件,順利高效地達成您的目的,專業人士的多年經驗和諮詢非常重要。
同時,對年年說要回澳住,但年年都有理由不能回來居住的更要格外小心。不要為了拿到眼前即將到來1年的居民回籤籤證,而亂寫Statements,不管不顧未來的情況,結果授移民局籤證官以柄,1年過去後,再來續籤155籤證,就可能面對上面提及的情況。
另外,不延續155籤證,讓它放空,讓155飛,儘管看似省錢,省去了麻煩,但有一天要算您的澳永居地位時間,或需要立即用您的澳永居身份時,您就知道了什麼叫做「該出手時未出手,年年延續就無憂」。
運通移民,是用真心、耐心、貼心對待每一位客人,
並用我們全面的、嚴謹的專業知識,急客人之所急,想客人之想。
請讓運通的專業人士幫助您,
助您在移民的道路上少走彎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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