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臺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和評估辦法

2020-12-17 同花順財經

中國林業網1月9日訊 2019年12月31日,江西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邱水文籤發了《江西省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和評估辦法(試行)》,標誌著江西在全國率先建立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評估制度,也是江西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重要成果。

《辦法》重點對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和評估的組織、啟動、分級調查、調查人員、調查或者評估報告內容、結果應用等進行了規範。一是溼地生態環境損害實行分級調查。省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重大及特別重大溼地生態環境損害事件的調查工作。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較大溼地生態環境損害事件的調查工作。二是明確了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的啟動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舉報溼地生態環境損害事件;溼地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方應當及時主動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溼地生態環境損害;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巡查和執法;接到溼地生態環境損害報告或者舉報的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調查核實,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止溼地生態環境損害擴大;經判別,達到較大以上溼地生態環境損害的,應當按照規定啟動調查程序。三是明確了溼地生態損害評估的啟動機制。調查報告編制後,對調查報告有異議的責任方可以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溼地生態環境損害進行評估;或者設區市以上林業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以委託開展評估工作。四是規範了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報告和評估報告的內容。調查或者評估報告內容應當包括:損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等要素;溼地生態系統損害程度、損害範圍及基線;有關行為與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責任確認,溼地生態環境損失;溼地生態環境修複方案及成本核算;調查或者評估結論及建議。五是明確了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報告和評估報告的應用範圍。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報告是追償溼地生態賠償和制定溼地生態修復措施的重要依據,責任方對調查報告沒有異議的,應當按照調查報告進行賠償和生態修復。溼地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報告是追償溼地生態賠償和制定溼地生態修復措施的依據。(黃祖友)

來源: 國家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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