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年前的一場團隊 outing 是我唯一一次和徐梓峪一起旅行。在菲律賓的長灘島,三十幾人的隊伍聲勢浩大,效率低下。他總是走在最後面,像只安靜的貓,很少說話,我只有幾次注意到他,總是擺弄著掛在脖子上的卡片相機,連微博都不刷。
他沒什麼主意,大家去哪就跟著,女孩們挑手工藝品不亦熱乎的時候,他就在一旁看看,看膩了就到門口和四處流串的貓玩;他不抽菸,也不介意陪著菸民們在垃圾桶旁停駐,卻從未加入吸菸角的對話(大部分抱怨與吐槽集中於此),自顧自四處張望,找點別人不懂的樂子;他是多年的素食者,到海邊的餐廳吃飯,沒什麼他能點的,也不見抱怨,一份薯條就打發過去。
臨走前一晚,我們在沙灘上坐下喝啤酒,我一時興起要來他一直掛在胸前的相機翻看。除去風景與野貓之外,還有許多同事們的照片:點菸時的蠢樣子,從螃蟹船上耍帥跳入海裡的瞬間,昏睡在接駁車後座的姑娘們,深潛回來脫下潛水服的狼狽,主編夜裡召集的酒局現場……
那一刻我覺得徐梓峪是最好的旅伴,愉快地為他的啤酒買了單。
2.
我第一次去紐約就偶遇了 Alec,他是我的前老闆,城市潮流探索應用 mars 的創始人,每年飛二十萬公裡,總是第一個告訴我航空公司的新變動和酒店常旅客計劃的新優惠,喜歡背著笨重的雙肩包到不同的咖啡館籤到,點一杯冰美式,打開電腦工作,和不同城市的朋友約不同花樣的火鍋。
既然偶遇,我們自然約在一起玩,沒有計劃,就在曼島瞎走,從 32 街到 59 街,這個把微信個人信息中的地區設置為 「New York, New York」 的傢伙一路滔滔不絕向我安利「圖書館附近最好的咖啡館」,「很贊的日本人的書店」,「美味又平價的韓國炸雞」,「什麼,你還沒有去過 Top of the Rock?你看就在那裡,視野比帝國大廈美」…… 每次相聚,我們總習慣互相揶揄,他嘲笑我手中暴露遊客身份的 City Pass,我就必定在他需要翻出 Google Maps 才能找到路的時候拿微信地區的設置開玩笑。「你不是紐約客嗎?怎麼連 MoMA 都找不到?」
一年後我出差紐約再次偶遇 Alec。當時我正在 57 街的赫斯特大廈開會,微信提示音尷尬地響起,滑開一看,Alec 說:我剛落地紐瓦克。於是各自調整行程,又約在一起,暴走 SOHO 和西村一整天。Alec 總有目的地,新開的買手店、後院咖啡、Pop Up 快閃店如數家珍,和他出門可以不用動腦,卻歡迎隨時提問,他熱衷於替旅伴解決各種奇怪的問題,比如怎麼在下城區的 W 酒店拿到視野最佳的房間,插隊預訂排位兩星期的網紅餐廳,用某種合法的外掛手段讓航空公司安排專車等等。
當然你也必須忍受他對一切咖啡館的執念,以及最終帶著一身火鍋味回家。BTW,你可以在微信搜索 「25AM」 找到 Alec 的微信公眾帳號,看這位處女座的旅行手記。
3.
因為工作關係,我總能在差旅中偶遇不同的旅行玩家,大名鼎鼎的暢銷書作家 Sam 就是其中之一。在《去,你的旅行》和《趁,此生未老》相繼走紅之後,他已經成了國內最重要的「旅行人生」代表,朋友圈裡,「羨慕」兩字是人們最常留給他的評論。今天東京,明天冰島,後天就可能在阿姆斯特丹,他永遠在玩,叫觀眾懷疑自己的人生。
2014 年 5 月,我們在廣州某場喝酒活動上相遇,他把合影發到 Instagram 上,我立即收到十幾個關注請求。在那之前,我們上一次相見還是 2012 年初,那時我行將本科畢業,在他主編的雜誌《1626潮流雙周刊》做實習編輯。一年後的冬天,我們在香港的另一場喝酒活動上再次相遇,結束後一起去吃了碗拉麵,聊起幾年間各自的變化,唏噓不已。
剛剛過去的夏天,我們又在東京遇到。出發前一晚我看到他分享在朋友圈的東京靚照,留言說「我明天到」,「一起吃拉麵」他回到。第二天我的航班晚點兩小時才降落成田機場,相約的餐廳卻遠在新宿,還不等我開口,就收到他的信息,「你估計來不及,晚飯改到七點半吧」。
一起晚餐的還有 Sam 的兩位東京朋友,這是與他同行的另一項紅利,他隨意的安排,卻正好為你敲開了解當地的很多扇窗口;晚飯後我們回去他的酒店喝酒,又有他的朋友加入,場景立刻切換為國內媒體朋友的偶然聚會,收益良多。想起四年之前我還得時不時給 Sam 整理辦公室書桌的「黑歷史」,大家又笑了,不得不和他再碰一杯。
4.
不同於 Alec 和 Sam 的偶遇,汪可樂是我為數不多真正實現一起出遊的朋友。兩年前的秋天,我們各自遇到工作變動,於是一起去泰國曬太陽。她是養尊處優的懶鬼,不愛動腦子,機票酒店到交通行程全由我決定,她從不多問一句,百分百信任我的選擇。
我們在普吉島待了幾天,每天騎租來的摩託在島上亂轉,遇到好看的沙灘就停下去玩。我在海裡學初級衝浪,和俄羅斯遊客搭訕,她就乖乖躺在浴巾上塗防曬,讀書睡覺;她從不會讓我給她拍照,也不發朋友圈,沒有心事,每天就想著晚上吃什麼;太陽下山的時候她已經有了答案,我們突突突回到芭東海灘,飽餐一頓然後回房睡覺。
回到曼谷,我們還是分開行動,我出門獵豔,她出門購物,到點集合吃飯,她從不遲到;晚上我到球迷酒吧看英超,她找地方做美甲,夜裡回酒店前從夜市給她打包一份胡椒豬肚湯,她開門一看有吃的就開心的像個小姑娘。
有一次在泰國航空回浦東的紅眼航班上,我為了一杯灑在她身上的可樂和一個不禮貌的男乘務員大吵一架,她至今記在心裡,每每說到泰國,總是惡狠狠喊著再也不坐泰航。其實當時她在呼呼大睡,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她不管,她知道我一定是對的。
5.
我第一次見到 MILLO 的時候,他把摩託車停在路邊,摘下頭盔抱在手裡,用嘴扯下右手手套,掏出手機給我撥電話。那時候我就在街對面看著他,我按掉響起的鈴聲,朝他揮手。這完全是網友相見的套路,半年前我策劃一個初創公司的專題,他是我的採訪對象之一,一個混在矽谷,拒絕科技巨頭 offer,不停做些有意思小產品的義大利人。
我在工作間隙找到一天的時間,給他寫郵件問是否可以帶我轉轉舊金山,他爽快地答應了。三藩晴空萬裡,他帶著我上坡下坡一路飛奔,到不同的山頂遠眺城市,指著不同方向向我描述他的舊金山印象。我們去小義大利午餐,他滔滔不絕和我講義大利人「接近滿分」的移民史;又去墨西哥人聚集地購物,去太平洋邊上的 Ocean Beach 看飛沙走石,最後回到人山人海的山丘草坪上度過一個愉快而平靜的周末下午。
日落的時候他把我送回酒店,摘下頭盔,我們擁抱告別,他祝我好運,那之後我們再沒見過。但說起愉快的旅行經驗時,我總會想起那個下午,MILLO 的光頭在陽光下閃閃發亮,他的雙肩包比任何張江高科男肩上背著的還要過時,正是從那個包裡,他變魔術般抽出一件優衣庫輕薄羽絨服丟給我,說:山頂上風很大,你穿的太少了。
6.
共同旅行被認為是測驗一切關係的問卷,情侶、朋友甚至同事,是不是合適,一起出去玩幾天就有結果。每個人都在尋找理想中的「最佳旅伴」,有人期待他/她守時、顧他、話少、記性好,比 Google 知道的更多,用 iPhone 就能拍出動人的照片。
但沒有人是完美的,汪可樂懶,Alec 慢,阿 Sam 難約,徐梓峪常常不見蹤影,MILLO 甚至直接消失。這並不妨礙他們成為美好的旅行記憶中滿分的旅伴。
假期已經過去 5 天,一言不合的人開始對身邊的旅伴頗有微詞,有人抱怨,有人吐槽,有人生氣,希望你不是其中一個,並且願意在留言裡和我們分享你心中的最佳旅伴。
撰文:FAN XIAOBING
來源:ellem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