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上海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於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稱,近期,上海連續發生兩起人員密集場所物體傾倒致人傷亡事件:12月8日晚19時許,徐匯區飛洲國際商場一家商戶立式試衣鏡傾倒,導致1名6歲女童死亡;12月22日上午8時許,長寧區虹橋雅高美爵酒店會議室木門傾倒,壓傷1名7歲男童。
上海市安委辦要求,深刻認識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必要性、緊迫性。這兩起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暴露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意識缺乏、隱患排查缺失、安全責任缺位,教訓極其深刻。當前,上海公共安全形勢總體可控,但公共安全風險隱患依然存在。進一步加強針對性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保障「五個中心」建設、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保障人民群眾幸福安康生活,具有重要意義。
當前,臨近元旦、春節,春運出行、出遊集會活動急劇增多;人員密集場所展銷、促銷活動以及臨時搭建物顯著增多;少數公共場所常年缺乏維修檢修,安全隱患逐年增多;冬季,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頻發。各種複雜條件交織,給安全生產和城市運行安全提出嚴峻挑戰。各區、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進一步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全面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切實把安全責任逐級落實到基層、傳導到生產經營單位。
根據通知,本次專項整治工作主要對象為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和集體宿舍,養老院、託兒所、幼兒園;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的候車、候船、候機廳(樓);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的展覽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員工集體宿舍等。
重點內容為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臨時搭建展臺和廣告;內部裝修裝飾工程;堆高貨物和貨架;電氣線路、燃氣管道等;高空懸掛物、裝飾物、附著物等;電梯、鍋爐、遊藝設施等特種設備;大型門窗等等常用建築構件;其他與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相關的場地、設施、設備等。
在方式方法上,一要自查自糾。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自查,安全監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企業採取適當方式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將自查情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向市民群眾進行告知承諾。
二要重點排查各區各部門要在前期空中墜物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基礎上,把排查重點由建築外部附著物向建築內部裝飾物延伸,對跨年慶典場所、重要會堂場館、大型商業綜合體等要建立「一場一檔、一店一檔、一樓一檔」。三要全民參與。本次隱患排查涉及範圍廣、對象雜、時間緊,各區要把專項整治內容納入網格化管理內容,廣泛發動鄉鎮街道、志願者和廣大市民群眾參與,積極鼓勵有經驗的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支撐,最大限度覆蓋對象、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本次本次專項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一是同步推進階段(12月底前)。各區、各部門制定完成本行業、本領域、本系統整治工作方案,邊部署邊開展,元旦前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二是重點抽查階段(12月底至2019年2月)。各區各部門要集中力量組織開展抽查,邊查邊改,確保突出問題第一時間得到解決,保證市民群眾安全過年。三是常態化管理階段(2019年3月起)。各區各部門要認真研究梳理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機制性矛盾和問題,制定常態化舉措,並結合日常工作加以落實。
上海市安委會要求,第一,元旦春節將近,又逢政府機構改革進行時。各區、各部門要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明確重點任務,分解落實責任。各區安委辦要主動發揮綜合協調功能,為職能部門開展工作提供工作平臺。
第二,要搞好督促指導。各區、各部門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場所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切實搞好隱患排查整改,及時掌握排查和整改結果。區安委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的指導和督查。其中,專項整治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問題,所在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及時報市安委辦備案。
第三,要注意普及安全教育,各區各部門要加強相關企業和場所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大力倡導「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文化。充分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各種方式,加強市民群眾安全宣傳教育,規範相關場所安全警告標識,張貼安全知識宣傳資料,引導公眾樹立隱患防範意識、增強隱患識別能力。
第四是嚴格責任追究。專項整治期間,人員密集場所仍然發生突發事件的,要倒查工作落實情況。對工作落實不力,未按照規定開展自查、檢查、複查、督查的,未落實應急準備或使事態擴大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五,落實長效管理。各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風險為中心」意識和理念,健全同類型隱患排查各類規章制度,形成制度化、常態化的隱患排查機制;把責任落實到崗位、落實到人,加大隱患排查整治的投入力度,避免搞形式、走過場。同時,鼓勵培育保險業在人員密集場所風險管理和隱患排查中的作用。
各區、各部門的具體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於12月底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5日前上報;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隨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