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音737 MAX飛機基本已在全球停飛,已有航空公司明確表示將就停飛向波音公司索賠。
波音737 MAX 視覺中國 資料圖
3月13日,據路透社報導,挪威航空公司在給媒體的一份郵件聲明中表示,將為飛機停飛造成的損失向波音公司尋求賠償。「我們預計波音公司將承擔這筆費用,」挪威航空公司在聲明中表示。挪威航空公司發言人Tonje Naess周三對美聯社說,該航空公司「不應為一種不會被使用的全新飛機承擔任何財政負擔」。
據報導,挪威航空公司旗下擁有18架波音737 MAX 8客機。
目前,中國的航空公司共運營著96架737 MAX 8機型,分別為南航24架、國航15架、海航11架、上航11架、廈航10架、山航7架、深航5架、東航及祥鵬各3架、奧凱及福州及昆明各2架,九元1架。
其中,福州航空和上海航空737 MAX 8飛機佔總機隊數比重較大,分別達到11.11%和10.68%,其餘航空公司的佔比約為3%-7%。總體來看,國內運營的737 MAX 8飛機佔國內運營中總飛機比重約為2.75%。
中國宏泰航空經濟研究院常務副院長蔣紹新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內航空公司因停飛造成的損失包括租金損失(如果是租賃過來的飛機)、航班取消損失(如果沒有備份飛機的話)以及配套人員成本損失等。
至於航空公司是否可向波音索賠,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航空法教授刁偉民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國際航空業通行的做法是先進行事故調查,查清原因後,有針對性地對問題進行改進。在事故中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提高安全係數。若此次事故調查的結論確定事故是飛機的質量缺陷造成的,波音公司將面臨天價賠償,其公司的發展也將面臨重創。對停飛造成的損失,航空公司亦有權要求波音進行賠償。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表示,如果最終證實確實是飛機的原因,那麼此次停飛造成的損失和後續維護、補充培訓等應該由生產廠家波音公司來承擔。
不過,目前停飛期限不明,索賠也不明朗。
問及是否會向波音公司索賠,國內另一大型航司有關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後續公司會根據事故的調查結果,局方的相關政策要求,採取對應的措施。停飛的飛機佔公司整體盈利不算特別大,現在又進入淡季,運力調配也沒有那麼困難。關於損失,目前沒有細緻的推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大政策方向跟著民航局和國家政策走。
737 MAX是美國飛機製造商波音最新的單通道飛機家族,包括737 MAX 7、737 MAX 8、737 MAX 9和737 MAX 10機型。 目前,737 MAX的交付量超過370架,其中96架交付給了中國的航空公司,型號全部是737 MAX 8。2017年11月,波音向國航交付首架737 MAX。
此前的3月10日,衣索比亞航空一架波音737 MAX 8飛機發生墜機空難,機上157人全部罹難,這是繼去年10月29日印尼獅航空難事故造成189人罹難後,波音737 MAX 8飛機發生的第二起空難。
此後的3月11日上午,中國民航局向各運輸航空公司下發文件通知,要求暫停波音737 MAX 8商業運行。這一決定迅速引發全球多國監管部門或航空公司跟進。連此前一直拒絕停飛的加拿大和美國,也已經宣布停飛737 MAX。
不過,雖然波音也做出了支持暫停737 MAX機型運營行動的聲明,但聲明中依舊錶示,繼續對737 MAX機型的安全性充滿信心。目前事件還在調查中。
民航業內人士林智傑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如果事故調查報告出爐,確認波音飛機設計製造有缺陷,波音就需要為飛機的停場買單,賠償航司相關的運營損失。但能賠多少錢,會參考雙方認可的運營損失,其實還是取決於商業談判。
刁偉民在採訪中介紹,航空公司索賠可以有兩種方式:
一是談判,由於目前整個格局還是兩大寡頭壟斷的形勢,航企不會因為一次事件中斷和波音的來往,在日後飛機引進上,航企可能會增加談判的籌碼,比如讓波音做些讓步,給一些購機折扣,而作為談判的條件,可能波音也傾向於這麼處理。
二是法院起訴。作為航企當然還是希望拿到現金賠償,但是現金賠償的難度可能會比較大,如果波音不同意協商,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訴,但訴訟的時間會比較漫長。因此,在後續未交付的實際訂單中,在談判中對方讓步,是一種比較現實的選擇。
刁偉民表示,按照慣例,賠償往往是航空公司主動提出,因為波音一直對產品很自信。但這次遭遇比較大的信任危機,不排除波音會主動找航空公司來協商。但如果事故和質量缺陷沒關係,波音也可以拒絕賠償。
關於賠償金額的認定,刁偉民表示,一是看停飛和質量是否存在因果關係;二是以實際損失作為賠償標準,實際損失由航空公司來舉證,證明停運的損失;三是懲罰性賠償,質量缺陷或者產品設計問題會有懲罰措施,產生懲罰性賠償,這一部分可能會高於實際損失。
需要注意的是,懲罰性處罰得看質量問題有多大,如果百分之百是質量造成的,那處罰額會很大,但如果不是,那法院可能會酌情處理。
此外,刁偉民認為,程序變更應起到提示義務,購買方有知情權,製造商有義務披露,如果沒有盡到披露的義務,這在法律上可能是一個很大的過錯。這種過錯也可以納入到懲罰性賠償當中。
不過,此次多國主動停飛,會影響到賠償數額的變化。刁偉民表示,比如在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認定公布之前主動停飛,這部分賠償是否會被波音主動認可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