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關於推進志願服務制度化的意見》,推進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經常化制度化,現就社區志願服務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的思路
堅持把開展志願服務與創新社區治理結合起來,與學雷鋒活動結合起來,大力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精神,以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為重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活動,建立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和活動運行機制,推進社區志願服務制度化,促進學雷鋒活動常態化,營造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良好社會風尚。
二、工作流程
1、採集需求、設計項目。堅持以需求為導向,組織社區工作人員、樓組長到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困難群眾家中,了解他們的志願服務需求,並以此為依據,有針對性地設計志願服務活動項目,為社區居民關愛他人、奉獻社會搭建平臺。
2、發布信息、招募註冊。志願服務活動項目確定後,社區及時發布招募信息,明確志願服務所需的條件和要求,吸納社區居民報名參加。依託全國志願者隊伍建設信息系統等志願服務信息平臺,為有意願、能勝任的居民進行登記註冊。登記註冊時,由居民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服務技能、服務時間和聯繫方式。由社區審核後予以登記註冊,並發放《志願者證》。
3、組織培訓、加強管理。堅持培訓與服務並重的原則,由社區根據志願服務項目的要求,通過集中輔導、座談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對志願者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工作要定期進行,特別要重視志願者骨幹的培養。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志願服務站點,跟蹤掌握志願者接受培訓、參加服務的情況,合理安排服務時間和服務任務,實現志願者、服務對象和活動項目的有效銜接。
4、開展活動、提供服務。圍繞家政服務、文體活動、心理疏導、醫療保健、法律服務等內容,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活動,力爭覆蓋困難群眾所需的各種服務。採取社會工作者帶志願者的活動方式,組織志願者在社會工作者的帶領和安排下,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推動企業、機關、學校、醫院等成立志願服務隊進社區服務,引導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到社區開展志願服務。
5、做好記錄、建立臺帳。志願服務活動結束後,社區按照民政部《志願服務記錄辦法》確定的內容、格式和記錄方式,對志願者的服務進行及時、完整、準確記錄,為表彰激勵提供依據。服務記錄要記錄在《志願者證》上,註明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等。社區建立志願服務臺帳,把志願者的服務記錄匯總在統一的信息平臺上,並做到互聯互通,使服務記錄能夠異地轉移和接續。
6、激勵嘉許、適度回饋。建立志願者星級認定製度,根據民政部確定的認定標準,志願服務累計達到100小時、300小時、600小時、1000小時和1500小時的志願者,可依次認定為一至五星級志願者。建立志願者嘉許制度,對優秀志願者進行褒揚和嘉獎,授予榮譽稱號。建立志願服務回饋制度,志願者可以利用參加志願服務的工時,適度換取一定的社區服務,同時在就學、就業、就醫等方面享受優惠或優待。
三、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把社區志願服務活動融入城鄉社區治理,作為文明社區創建的重要任務,充分發揮社區的主導作用,加強協調指導和制度設計,推進社區志願服務經常化制度化發展。
2、突出思想道德內涵。要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活動全過程和各方面,大力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切實加強公民道德建設,引導人們在參加志願服務的實踐中,深化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理解認同,成為人們的精神追求和自覺行動。
3、吸引居民積極參與。要立足群眾樂於參與、便與參與,精心設計接地氣的項目,廣泛開展順民意的活動,激發社區居民的參與熱情,擴大活動的覆蓋面,提高活動的實效性,推動志願服務活動進社區、進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