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新聞網報導,各區小一、初一學位報名申請工作將於本月下旬陸續啟動。今年的招生政策基本延續了往年政策,但部分細節要求略有調整。相關人員建議家長,密切關注所在區屬教育部門的公告,及時研究相關政策、關注學區調整,提前備齊申請資料。
各區學位鎖定範圍擴大
伴隨學位日趨緊張,學位鎖定的政策在2017年獲得繼續沿用,並且範圍均有擴大趨勢。今年南山、寶安、羅湖、龍崗鎖定試點學校均有新增。
營業執照規定略有不同
羅湖、南山、龍崗、龍華等多區發布的招生指引或提醒顯示,今年開始,不可使用工商營業執照代替社保申請學位,需要家長提前購買社保,參與積分的具體險種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這項政策基本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行。
但也有例外,營業執照今年可以在鹽田區繼續用於申請學位,但是在該區用營業執照申請學位者,需要提供一年繳稅證明。
另外,各區再次強調了申請學位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是商住兩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商務公寓等,包括集體宿舍也必須屬於「住宅或商住兩用」。
南山區針對各區商住兩用公寓增量越來越多的實際情況,為了保障公平的就讀機會,規定「若家長用商住兩用公寓申請學位的,須提供該家庭在本市的無房證明。」
租賃資料要求日趨嚴格
福田區今年恢復了對租房上學的家庭租賃合同辦理的要求,且具體時間要求有不同規定:其中,暫未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政策的公辦小學,必須在報名前一年12月31日前辦理租賃合同;而實施學位房鎖定的學校,租戶必須在報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辦理租賃合同。
南山區將繼續嚴格執行「父母在學區範圍內租房時間需連續1年以上」的規定,即非深戶兒童需提供2016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租期最短至2017年12月31日。
寶安區強調,房屋證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須在2016年9月30日或之前,租賃有效期限至少能夠覆蓋到2017年12月31日。
鹽田區提醒,非深戶兒童申請秋季學位,租房者需提供2016年4月1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租房憑證,租期最短至2017年8月31日,如提供「房屋租賃信息」則租賃時長不納入積分;自有產權房的,購房手續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完成。龍崗區必須滿足一年租期,且包含2017年4月1日至9月30日。
新校開學帶來學區變動
南山區今秋將有深圳灣學校、留仙學校、香山裡小學三所新學校和遷建的荔香學校招生,為此, 帶來的學區劃分的調整和變化需要家長格外關注。
在2017年,龍華將建成深圳市第八高級中學、區外國語學校、上芬小學,完成振能小學、丹堤實驗學校改擴建。此外,光明新區外國語學校、長圳學校初中部、李松蓢學校建設,或將出現在招生名單上,於9月開學投入使用。今年受到該區學位申報人數劇增的影響,入學積分將大幅提高,建議家長應儘量選擇戶籍所在行政區或購房所在學區申請學位,不要臨時購買二手房或辦理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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