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籤證中,家庭團聚類籤證一直佔有固定比例,其細分類別也種類繁多,前幾期中我們為大家詳細解答過父母籤證和配偶籤證的相關問題:
本期為大家介紹的是相對冷門但仍一步到位拿PR的家庭團聚類籤證——澳洲835/115最後親屬團聚籤證( Remaining Relative Visa)
最後親屬團聚籤證是一個永居籤證,可以在境內或境外遞交,澳洲境外申請類別為115籤證,澳洲境內申請類別835籤證,最後親屬團聚籤證申請人數不多,但審理時間比較長,優勢是可選擇澳洲境內遞交和等待,學習工作生活不受影響,下籤後符合條件者也可繼續申請澳洲公民。
最後親屬團聚籤證申請人的條件根據移民局官方說明,申請人(及其配偶)的唯一親屬居住在澳大利亞,且申請人的兄弟姐妹或父母是澳大利亞公民,永久居民或合格的紐西蘭公民並可以擔保申請人。
申請人的條件
簡單來說,你的父母、親兄弟姐妹、父母收養的小孩全部都已經有澳洲PR或者公民citizen,只有你不是。那麼你就是這個最後家庭成員,有機會申請這個籤證。
家庭成員定義
最後親屬團聚籤證適用於未婚、離婚或分居等單身的申請人。如果申請人結婚了,那就是以個新的家庭單位,跟自己父母兄弟姐妹不在一個家庭單位裡面,不再符合申請資格。
不過對於離婚或分居的申請人可以正常申請,如果有子女,子女如果在18歲以下,或者在18歲-23歲之間且經濟依賴申請人,或者23歲以上有殘疾等需要特殊照顧,均可隨同申請。
擔保人的要求
年齡在18歲或以上已經定居在澳大利亞是澳大利亞公民、PR、或者紐西蘭公民。可以是符合條件的父母、繼父母、兄弟姐妹或繼兄弟姐妹需在申請人居住在澳大利亞的頭兩年內提供生活支持、住房和經濟幫助如果選擇澳洲境內遞交835籤證,申請人可以簡單的通過600旅遊籤證或500學生籤證進入澳洲,遞交835籤證後持過橋籤在澳洲境內繼續自由學習和工作。因為籤證的審理時間長,如果中途需要離澳,需申請過橋籤B(BVB),且每次離開澳洲時間不能超過3個月。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最後親屬團聚籤證等待期間,如果主申請人或副申請人要結婚,就違反了之前家庭單位的要求。這個籤證就會馬上拒籤,只能申請其他籤證留在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