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將至,加強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很有必要。近日,欽州、賀州、河池通報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欽州市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靈山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三隆市場管理所違規公款吃喝、公款送禮等問題。2014年至2016年,靈山縣市場開發服務中心三隆市場管理所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名義,違規用公款吃喝、購買香菸送禮等累計金額6568元,且在開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期間,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三隆市場管理所所長朱慶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報帳員李超鏗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欽南區科技局局長李友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6月,時任欽南區科學技術協會主席李友在開展公車改革、單位公務用車已封存的情況下,授意財務人員將欽南區財政局撥付的當年4-5月公車運行補助經費存入單位公務用車燃油IC卡。2016年6月至7月,李友違規使用該單位公務用車燃油IC卡,為其本人和單位工作人員私家車加油和購買物品,累計金額3407.23元。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李友先後3次違規報銷其本人私家車外出過路費,累計金額505元。李友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3.欽北區檔案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5月至2016年1月,經時任欽北區檔案局局長陸新興同意,欽北區檔案局將檔案盒加價出售給欽北區區直單位,所得利潤由時任辦公室負責人馬玉新放在單位帳外收支管理,並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春節前以值班費名義發放給單位幹部職工,並銷毀相關材料,累計金額6300元。陸新興、馬玉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賀州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賀州市救助管理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宋玉權私車公養、虛報差旅費等問題。2013年至2017年間,宋玉權利用職務便利,使用該單位公務用車加油卡給私家車加油,在市委巡察組進駐賀州市民政局開展巡察期間,宋玉權仍使用單位加油卡為私家車加油,共累計7437.02元。同時,在單位虛報差旅夥食補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過路費、住宿費等費用,累計3298元。2018年6月,宋玉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2.富川縣白沙鎮黨委副書記、人大主席盤初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17年中秋節期間,盤初書違規接受「富川—望高」一級路第三標段施工方韋某某贈送鎮政府幹部及村幹部的月餅並安排人員代發。2018年7月,盤初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河池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南丹縣科學技術局幹部黃仙林違規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1月至4月期間,黃仙林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多次於下班後將單位公務用車違規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區內,上班時駛回單位。2018年7月,黃仙林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2.南丹縣市政管理局城建監察大隊違規公款旅遊問題。2013年7月31日至8月9日,南丹縣市政管理局城建監察大隊以考察學習為名,組織單位職工到東興、北海景區遊玩,共用公款支付旅遊費用11.97萬元。2018年5月,時任監察大隊大隊長李會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6月,時任南丹縣市政管理局局長黃德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天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幹部韋安爽、天峨縣婦幼保健院會計楊海燕夫婦違規操辦喬遷新居酒席問題。韋安爽、楊海燕夫婦在2017年12月28日及2018年1月1日分別在本人新居、天峨縣永宸大酒店宴請雙方親朋好友及部分同事,共計21桌。2018年6月,楊海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18年7月,韋安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都安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3年至2016年期間,都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接待中違規支出菸酒8.4066萬元、違規發放補助9.706萬元、超範圍購買非窗口工作人員服裝6750元,且未將上述問題列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工作自查自糾範圍進行糾正整改。該局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8月,時任該局黨組書記、局長唐孟,時任該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韋志意,副局長唐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時任該局就業服務中心主任韋秋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來源 | 廣西紀檢監察網
編輯 | 覃燕燕 實習生 周霞萍
責編 | 衛耀華
值班主任 | 晏彥
廣西日報新媒體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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