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安康訊(記者 彭芬) 12月20日,有媒體報導稱「旬陽縣規劃局頂風使用超標車」。報導中提到,「旬陽縣城鄉規劃管理局超標使用排量2.4升、價值24萬元的越野車,該局紀檢組長稱旬陽縣紀委批准啟封這臺超標車。而旬陽縣紀委則稱,這輛車根本就未到紀委報批備案。」
該報導發布後,旬陽縣政府立即責成相關部門對該問題進行核查。經調查,原旬陽縣城鄉建設局於2011年3月分設為旬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旬陽縣城鄉規劃管理局兩個單位。因城鄉規劃管理局為新成立單位,在機構分設時,規劃局人員和辦公物品等都從原城鄉建局調配,原城鄉建設局使用的車輛「陝GAD222」 一併交由規劃局使用。
該車輛購置於2009年5月,登記單位為旬陽縣建築工程安裝有限公司。2011年6月,旬陽縣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啟動後,規劃局未按要求上報該車相關信息,加之規劃局無車輛編制無法購買公務用車,所以該車一直作為規劃局一般公務用車使用。
2013年12月19日,旬陽縣規劃局將陝GAD222車輛歸還車輛登記單位旬陽縣建築安裝有限公司。
12月20日下午,經旬陽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經縣委同意,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第六條第四款之規定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九條相關規定,決定給予縣城鄉規劃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某某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縣城鄉規劃管理局紀檢組長、行政股長顧某某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