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柒財經
日前,銀保監會官網公布行政處罰決定書,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泰人壽」)南通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虛列費用套取資金、未及時收回執業證書和未及時註銷執業登記兩項違法違規行為,南通監管分局對其處以罰款50萬元,另對3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合計9萬元。
銀保監會南通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2019年初至2020年5月末期間,信泰人壽南通中支通過虛列銀保業務員的工資佣金,套取資金共計311.07萬元,套取資金主要用於渠道維護等業務費用。
2019年初至2020年5月末,信泰人壽南通中支的個險銷售從業人員離司共計66人,有21名個險銷售從業人員已離職但未收回執業證或遺失聲明。截至現場檢查日,信泰人壽南通中支未為已離職的18名人員和已轉為內勤崗位的2名人員在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中註銷執業登記。
上述虛列費用套取資金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相關規定,銀保監會南通監管分局對信泰人壽南通中支予以罰款50萬元。
信泰人壽南通中心支公司銀保部門負責人張又丹對此負直接責任,被予以警告並處罰款5萬元。時任信泰人壽南通中心支公司的副總經理陸中華、總經理孫小平予對此負管理責任,被給予警告並各處罰款2萬元。
對於該中心支公司未及時收回執業證書和未及時註銷執業登記的行為,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二條,南通監管分局對其作出予以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信泰人壽已多次收到罰單。
12月18日,揚州銀保監分局披露的罰單顯示,因存在營業執照負責人信息未按規定變更、未及時調整負責人審批權限、利用客戶經理佣金回流套取資金的行為,信泰人壽揚州中心支公司合計被罰24萬元。
另外,今年8月,信泰人壽還因兩次違規辦理共3.5億元的協議存款,而被銀保監會罰款60萬元。
銀保監會披露的罰單顯示,2017年9月,信泰人壽在恆豐銀行辦理協議存款5000萬元,該筆業務從發起、詢價、談判到合同籤訂均由財務管理部完成,違反了《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
2018年3月,信泰人壽在吉林春城農村商業銀行辦理協議存款3億元,後者沒有外部信用評級,不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以及《中國保監會關於規範保險資金銀行存款業務的通知》規定的保險資金存款銀行的資質條件。
公開資料顯示,信泰人壽保成立於2007年5月18日,總部設在浙江杭州,註冊資本50億元,經營各類人身保險業務。
股東方面,信泰人壽的股東11家,包括浙江永利實業集團、北京九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浙江華生物流有限公司、利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連雲港同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信泰人壽股東們股權質押問題不容樂觀。其中,前三大股東部分股權均被質押,1家股東股權全部被質押,僅剩3家股東股權處於正常狀態。
此外,信泰人壽有4家股東股權被凍結,佔公司總股本6.51%。這部分股權還曾多次被流拍。
2020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信泰人壽本年累計錄得保險業務收入245.3億元,淨利潤2.89億元。期末淨資產達67.4億元。最新一期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