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夏子航)因累計減持*ST盈方股份達到5%時未停止買賣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ST盈方股東——上海舜元企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最近收到深交所監管函。
深交所最新披露的信息顯示,9月14日,上海舜元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直通披露《*ST盈方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報告書顯示,2016年1月22日至9月12日,上海舜元累計賣出*ST盈方5.635%股份。監管函指出,上海舜元在累計減持*ST 盈方股份達到5%時未停止買賣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