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入夏以來露天燒烤行為有所抬頭的現象,從6月9日起,臨河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臨河城區範圍內所有露天燒烤攤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每逢夏季,露天燒烤攤紛紛「登場」,不可否認,露天燒烤確實方便了一些市民的口福之欲,但由此帶來的油煙汙染、噪音擾民、垃圾遍布,嚴重影響城市的環境和形象。目前,是「創衛」的關鍵時期,對此,從6月9日起,該局對臨河城區內所有燒烤攤點進行摸底排查,建立工作檯帳,向燒烤門店宣傳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商家理解並支持取締露天燒烤這項工作,同時告知商家嚴禁店外擺放燒烤爐具及經營工具;店內經營須安裝油煙淨化設施;流動燒烤攤點堅決取締。對不符合規定的,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對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先行登記保存其經營工具並依法給予處罰。
此外,開展夜間備勤制度,每晚20:00至次日早8:00,由各執法中隊輪流執勤,針對夜間露天燒烤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對城區內露天燒烤易發、多發、常發區域增加巡查頻次,一經發現立即清理,絕不姑息。該局稽查大隊還將對各執法中隊夜間值班情況以及露天燒烤治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考核。
市民如發現非法露天燒烤行為,可及時撥打城管熱線8296000、12319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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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並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通訊員:鄔文娜
編輯:徐嫣璐
校對:石政勇 韓宇
審核: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