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報導,十二名試圖偷渡臺灣而被內地海警抓獲的「亂港」分子,近日將面臨法律的審判。深圳檢方對十名涉嫌偷渡的「亂港」分子提起了公訴,其中兩人涉嫌非法組織他人進行偷渡,八人涉嫌非法偷渡,而另外兩名嫌疑人,因為尚未成年,所以檢方決定將改天再舉行不公開的聽證。
有內地以及香港法律界的人士於12月16日對媒體記者表示,這起案件是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實以及犯罪證據都在內地管轄的範圍內發生,因此該案件在內地啟動訴訟程序是合法且合規的,同時也是合乎情理的。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這些「亂港」分子面臨著最高7年的監禁。
十二名「亂港」分子非法潛逃
據香港媒體此前報導報導,十二名參與「香港風波」的「亂港」分子在今年8月份的時候,試圖通過搭乘快艇偷渡到臺灣,在偷渡的過程中被內地海警抓獲,而後被內地的檢察機構對這十二人正式發起了逮捕。
據香港媒體報導,被逮捕的這十二名「亂港」分子的年齡在十六到三十多歲之間,這些人在潛逃的時候都處於保釋期間。這十二名「亂港」分子中包括了「亂港」組織「我要攬炒」的成員李宇軒,此前他被控訴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逮捕,後來獲得了保釋。
據內地警方的通報,廣東海警在8月23日的時候,截獲了十二名非法偷渡者,因為涉嫌偷渡犯罪,內地警方對其採取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在11月27日的時候,深圳市公安局發布一則通報,表示已經完成了對上述十二名偷渡者的調查,將依法把這些人移送到人民檢察院進行起訴。
十二名「亂港」分子將被判刑
田飛龍,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12月16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從司法流程上看,這起案件由內地檢方提起了公訴以後,同時內地的司法機構將會負責進行審判以及執行相關的刑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涉嫌組織偷渡的被告將會面臨著兩年到七年的監禁,普通的偷渡者將面臨著兩年以下的監禁。
顧敏康,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前副院長、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於12月16日面對媒體的採訪時表示,內地警方以及司法部門嚴格按照了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審理,被告人的法律權益得到了應有的保障。
文丨常樂 校丨竹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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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消息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