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7日 21:32,張先生發起對酷狗音樂、酷狗直播的投訴。截止發稿前,酷狗音樂有效投訴62次;酷狗直播有效投訴15次。
張先生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2019年10月10日11點52分, 我母親於平做飯的時間我兒子張沐哲(4歲)玩我母親手機, 在酷狗手機軟體上(帳號139******15)續費了酷狗VIP會員到2028年, 共花費1500元. 經過周轉聯繫酷狗客服(無客戶電話沒法主動聯繫)反饋說需要我們提供小孩充值購買的視頻證據, 否則不予退款. 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一, 該會員服務為預付費卡類充值服務, 按照法律規定是可以扣除實際消費來退款的, 會員是續費到2028年, 理應按照真正享受會員服務時間來計算退款, 而酷狗客服認為我們現在就享受完了1500元的會員服務; 二, 未成年人誤充值是有明確的法律保護的, 強制要求不可能還原的視頻證據設立了不可維權的障礙. 我方主張商戶履行預付費正當退費的義務.」
投訴詳情:未成年人充值酷狗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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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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