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印象裡,監獄裡的犯人每天都統一安排吃飯喝水,那他們在監獄裡有需要花錢的地方嗎?每個月要消費多少錢呢?
事實上,罪犯在入獄前需要向法院繳納罰金,不繳納會影響到減刑,入獄後的吃穿用度都是統一由國家保障,並不需要花錢,但牙膏牙刷、肥皂、洗衣粉等日常生活用品還是需要自己花錢買的。
另外,有些犯人不喜歡吃監獄的食物或者錯過飯點,就需要去監獄超市買點其他吃的,比如方便麵等,這種監獄超市在很多地方都有,不過不會售賣菸酒刀具等商品,結帳時採用刷卡結算的方式,家屬也可以直接把錢打到借記卡上。
每個月消費錢的多少要因人而異,從幾十到幾千不等,那為什麼有些犯人每個月就用幾百元就算超標,有些人每個月用一千多反而減刑了呢?其實,花費多少錢和犯人減刑的影響並不大,因為那些違法犯罪的人只是被剝奪了部分人身自由,但基本的人身權利,如消費權、健康權還是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不過每個犯人的最高消費金額會有一定的限制,有一種情況比較特殊,就是那些財產刑沒有執行完畢的罪犯,對於這些人來說,額外花一點錢都屬於高消費,也可以說是不思悔改,會影響該犯人的減刑。有些人會覺得這個是監獄中的富人優待,也有人認為只是監獄中的人文關懷,大家怎麼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