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重慶市大渡口區一小區內各個電梯旁出現了這樣一則溫馨提示。「今晚過後,再遇到有大狗撲我娃兒的,遇到直接打死……」。時隔一天,小區的養狗業主們發出了一篇長文,來懟 「將狗直接打死」的觀點。「建議怕狗人士主動避開狗繞行,若受不了有狗環境,可考慮去住獨棟別墅。」(7月24日《重慶晚報》)
養狗人士:自己喜歡小狗、養狗這本是自身的權利,在小區裡遛狗,我們也會牽繩子,也會注意不傷害其他人。但不可否認的是,一些怕狗人士對於我們存在偏見,這個是需要解決的。
怕狗人士:小區是大家共同的家,養狗人士不能只考慮自己的興趣愛好而不管其他人的感受。業主在自己家裡養狗,我們無所謂。但是不要在小區裡亂溜達,對怕狗人士帶來心理上的恐懼。
「汪星人」忠勇可愛,但惡犬傷人等例子也不少見。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狗趣」成「狗患」更是經年難治。說好的文明養狗,始終成為口水戰。發文互懟之後,總要拿出點可行的辦法來,比如,狗繩要拴起來,規則要健全起來,責權對等的執法機制更須強勁起來。
——工人日報《「狗撲娃」的糾紛不能靠互懟解決》
城市狗患久治難決,既是因為養狗的太多,更是因為執法部門後顧有憂、擔心執法剛性傷及民眾感情,而社區民警又沒有執法權。這些問題糾葛在一起,不文明養狗反而更為任性。
——東方網《「狗撲我娃」難道只能繞道忍讓?》
說氣話容易,解決公共問題卻不能意氣用事。尋找不同利益群體最大的「價值公約數」,既要尊重部分業主養狗的權利,也要尊重另外一些業主的利益訴求;只有給社區養犬戴上「緊箍咒」,讓其進入規範化軌道,才能兼顧業主多元化、差異化的需要,實現「美美與共」。
——《小區「大狗撲娃兒」,怕狗真要住獨棟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