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馬家洲集中營大禁閉室維修工程方案
吉安市文廣新旅局:
你局於2019年4月30日提出的馬家洲集中營大禁閉室維修工程方案的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於2019年4月30日受理。經審查,原則同意該維修方案。
準予許可的理由:指導思想明確,結構完整,體例齊全,內容詳實,符合方案設計規範和要求。
決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準予你局取得馬家洲集中營大禁閉室維修行政許可,有效期自2019年4月30日至 2020年4月29日。為使方案更趨完善,提出如下修改意見:
1.深化現狀勘察,補充區分建築作為大禁閉室時期與其他時期的主要信息,包括建築格局、建築形制、材料、工藝、做法等的勘察。補充瓦件的補配量。補充補配隔扇、門窗等裝修的修復依據。
2.堅持最小幹預原則,嚴格控制工程量和工程範圍。儘量保留現狀保存較好的牆體;明確重砌牆體是否涉及基礎重做問題,若確需重做,應補充基礎設計圖。對原有木構件應進行嚴格篩選,能夠通過拼補加固使用的應儘量使用。屋面不宜採用增加木望板和卷材的防水措施,應採用當地的傳統工藝做法。
3.門廳、享堂、側廊等已基本改變形制或不存在,完全恢復的必要性不足;建議享堂的側廊保留基址,不做復建;如確需恢復建築,應補充必要性分析和充分的依據。
4.細化工程做法,明確牆體與靠牆柱的連接方式;明確天井排水出口位置及維修後的排水功能。
5.完善圖紙、文本,圖紙中補充標註可保留使用的牆體及大木構件的位置。
6.根據修改後的設計方案核減預算。
請你局指導相關單位依據上述意見對方案作進一步修改完善,並經你局核准後實施。要切實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如有調整和補充設計,請按規定程序辦理。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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