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野生漁業資源和長江水域生態系統,自今年起長江上海段流域暫定實行10年禁捕。可有人對此視若罔聞,借著工作便利監守自盜,原本職責是保護水域安全,卻在禁捕區頂風作案,利用電捕的手段非法捕撈。近日,浦東公安分局水上治安派出所會同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公安處查處了這樣一起非法捕撈案件。
2020年9月底,浦東警方在水域日常管理中發現有一伙人員在長江沿岸臨港東灘促淤區使用電捕等手段實施偷捕,水上治安派出所會同多部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這夥人員開展偵查。根據相關線索整理研判,民警排摸清了該夥人員的作案情況。
經縝密偵查,該團夥以潘某為首,勾結蔡某、章某等人駕駛快艇、泡沫船等船隻,在東灘促淤區內使用禁捕工具,依據潮汛時間,晝夜實施非法捕撈。捕撈所獲水產品售賣給劉某等人以此非法獲利,形成了一條捕撈、運輸、銷售的完整犯罪鏈條。民警在梳理人員身份時發現為首成員潘某還負責著這片水域海防設施維護、保養等職責,蔡某等人也是其手下員工。原本是保護一方水域安全,但在利益面前,卻抱著僥倖心理,幹起了電捕魚的非法勾當,這種非法捕撈手段對生態環境有著巨大的危害,查處此團夥刻不容緩。
相關人員身份信息明確後,11月30日5時許,專案組民警開展了收網行動,先後在濱海地區抓獲潘某、蔡某、劉某等共10人,當場繳獲非法捕撈水產品450餘公斤,大部分為鯔魚,也有小黃魚、鱸魚、鰻魚等品種。另外現場還繳獲了電捕工具3套、網具若干,查扣「三無」船隻4艘。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交代了在明知長江禁漁期的情況下依舊開展非法捕撈。為了提升捕魚效率,還在船上安裝了發電機,採取了電捕魚的方式。目前,該團夥10名成員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此,一個集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團夥被浦東警方全鏈條摧毀。
警方提醒:非法捕魚不過是為了一時之利,對生態的持續健康發展形成了重大影響,公安機關將始終對此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市民發現非法捕撈線索的,可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師玉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