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04 09 : 11 來源: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各區體育局: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棒球錦標賽將於2020年10月17-18日、24-25日在北京市育星體育中心舉行。該項賽事由北京市體育局主辦,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北京市棒球運動協會聯合承辦。現將比賽規程下發,請各區體育局予以充分重視,按時積極報名組隊參賽。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9日
(聯繫人:徐巖;聯繫電話:63018197)
附件
2020年北京市青少年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北京市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
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
北京市棒球運動協會
三、競賽日期和地點
日期:2020年10月17-18日、24-25日
地點:北京市育星體育中心
四、競賽組別及年齡
15-17歲(2003-2005年出生)
五、參加辦法
(一)以區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運動員資格:經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在北京市體育局註冊,參賽資格以2020年度註冊期的註冊單位為準,運動員只能代表2020年度註冊單位報名參賽。
(三)各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員2人,醫生1人,運動員16人;
(四)請各參賽單位於10月6日前在北京市體育局運動員註冊管理系統進行網絡報名,並於10月10日前將以下材料送交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404室:
1.報名表列印一份,加蓋參賽單位公章、醫務章;
2.參賽運動員、教練員的保險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各單位參賽人員名單內所有人員(含運動員、領隊、教練員)在網絡報名當天「北京健康寶」小程序內個人健康碼無異常截圖;
過期按不參加論,報名後不得更改,報名表無單位公章及醫務章報名不予接收,不在參賽人員名單內或未提供「北京健康寶」內個人健康碼無異常截圖的人員屆時不得入場。聯繫人:徐巖,聯繫電話:63018197,電子版報名表發送至m15810073993_1@163.com。比賽時運動員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參賽;
(五)所有入場人員需要檢測體溫、信息登記,實行「綠碼」準入制。未戴口罩和體溫37.3度以上者謝絕入場,賽事無關人員不得入場;
(六)所有比賽涉及人員自備防疫用品。包括:一次性醫用口罩、消毒溼巾等;
(七)所有比賽涉及人員自備比賽及工作所需用品。包括:比賽器材、工作器材、裝備、衣物、水杯、毛巾等,禁止與他人共用;
(八)各參賽單位須為本單位所有參賽運動員、教練員上意外傷害保險,其在比賽中發生的任何意外傷害等事故,主辦和承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本次比賽不收取報名費,各參賽代表隊自行解決參賽經費。
六、競賽辦法
(一)採用中國棒球協會最新審定的棒球競賽規則;
(二)視報名情況確定最終競賽辦法:
1.6支以下(含6支)隊伍報名參賽採用單循環賽制進行比賽;
2.6支以上隊伍報名參賽先採用分組循環,再交叉賽的賽制進行比賽;
3.報名參賽不足3支隊時,不進行比賽;
(三)如因天氣或其它特殊情況不能按原計劃進行比賽時,主辦方有權對比賽時間和辦法做出決定;
(四)循環賽中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0分,積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循環賽中如遇兩隊或兩隊以上積分相等,則按相互間比賽的勝負決定名次,勝者列前,如仍相等則按循環賽中相互間的失分多少決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則按整個循環賽中的失分多少決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則按殘壘數決定名次(按三壘、二壘、一壘順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六)一場比賽,雙方比分相差10分以上(含10分)時,4局可結束比賽。雙方相差15分以上(含15分)時,3局可結束比賽。單局得分超過6分(含6分)攻守自動交換(如需計算總得分時,按該局6分計算總得分);
(七)每場比賽7局,限時100分鐘。如出現平局,從第八局開始,(或已到限時)攻方將應輪擊的擊球員前兩棒次擊球員置於一、二壘作跑壘員,直至攻守相等時決出勝負為止。各隊在比賽中不得採用各種手段拖延比賽時間如有此行為一經發現將參照規則給予處罰,(在同等局數限時不足5分鐘含5分鐘時不再進行下一局比賽);
(八)每名投手限投3局,替補投手一經踏板試投就視為一局的開始。若中途更換投手,換上、換下的投手都視為一局。如發現投手超出局限,裁判員立即終止投手投球,並換下場,或改打其它位置,不得擔任本場比賽投手。本場比賽成績有效,該投手下一場比賽不得上場擔任投手投球,可打其它位置;
(九)各隊在每場比賽開賽30分鐘前提交給裁判員上場隊員名單,未列入上場隊員名單的替補隊員不得上場參加本場比賽;
(十)各隊應準備顏色不同,上衣有明顯號碼(16釐米高)的比賽服2套,並在報名表上註明顏色和號碼;比賽時接手須穿戴頭盔、護胸、護面、護喉、護腿,運動員不得穿金屬釘鞋,可穿圓膠釘鞋。擊球員和跑壘員必須帶安全帽;服裝上不得縫系閃亮物和金屬鈕扣,不得戴首飾上場;
(十一)比賽用球:中國棒球協會確認的比賽硬式棒球。
七、錄取名次和獎勵辦法
(一)錄取前八名,報名參賽在八隊(含)以下時,遞減一名錄取;
(二)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盃及成績證書,其他錄取名次頒發成績證書。
八、仲裁和裁判員:由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統一選派
九、本規程解釋、修改權屬北京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未盡事宜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