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安部交管局的公布顯示,截至2019年6月,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4億輛,其中汽車2.5億輛;在汽車保有量中,私家車保有量為1.98億輛,2019年1-6月,共有1242萬輛汽車註冊登記。在如今汽車保有量如此高,汽車銷售量迅速增長的今天,汽車售後保養維修已經開始成為一大難題。
據不少車主反映,由於不太懂車,所以維修保養漆面剮蹭處理等等關於汽車售後的問題,基本都是交託於4S店處理;並且它們分享道「在4S店進行保養,車輛的質保、保修才算是有效;而脫離4S店保養,在之後機件損壞了需要質保更換的時候,4S店就不予承認了。」相信,許多車主都同樣抱著這樣的心態,綜合考慮後打算按部就班在4S店進行保養,免得以後「因小失大」。因此,4S店的生意可謂是豬籠入水,雖然保養維修價格都比外面普通修理廠高出幾倍,但是永遠都有「忠實粉絲」。
說到這裡,估計又有部分車主發話了「我自己懂車,我就不喜歡在4S店進行保養,我去自己相熟的修理廠保養。」那當愛車出了質量問題的時候,又如何是好呢?想回到4S店質保,4S店會不會有理由推脫或刁難呢?
最近,汽車投訴網接收到一封關於《大眾-朗逸 質保期內更換轉向機,4S店無理收取服務費200元》的投訴,其車主康先生在2017年購買了一臺上汽大眾—朗逸,據車主稱在駕駛時發現轉向機會有異響,隨後到4S店進行檢查,維修人員表示是轉向機出現了問題需要更換;但是由於康先生的愛車並沒有在4S店進行保養,4S店即反映需要向未在店保修的客戶加收200元的服務費(檢測費),康先生認為十分不合理要求廠家反饋一個合理的說法。
在外保養即取消質保資格?不合法!
就如上述案例中的康先生一樣,許多車主都擔心在保修期範圍內出現了機件故障,但是由於沒有在店保養,需要額外收取服務費或者甚至被取消質保資格。事實上,這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據汽車維修專家表示,汽車三包期間車主若不在4s店保養,但是還能享受三包索賠。而4S店要求必須在店內保養,否則不能享受質保服務,這樣的做法限制了作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利,因此該規定是無效的。不在4S店保養對質保的影響有限,但當出現問題時,只要問題零部件沒有進行過維修,又能提供相應證據的話,可以享受正常質保。其中律師表示,根據《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 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第十一條限制濫用汽車保修條款,保障消費者維修選擇權明確指出「不得限制、幹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因此,各位車主在情在理都可以放心地在外面有資質的維修廠進行保養。
第一次聽還要收「檢測服務費」?廠家沒有支付工時費給4S店?4S店為何敢收取兩家的費用?
既然我們知道了愛車其實可以到外面的維修廠保養,並且一樣可以享受質保的權益。那麼回歸到事情的本質,上汽大眾4S店為何敢理直氣壯以檢測服務費的名義收取車主200元的費用呢?
其中,車主與客服電話錄音中,售後客服明確表示這是4S店自身規定要求收取服務費,並且該服務費用若正常收取後不予退還。
小編認為,這是某程度上廠家縱容的亂收費現象,既然有明例規定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保養渠道,那4S店就不能夠以「不在店保養」的理由去額外收取消費者的費用。
並且,眾所周知無論在維修廠還是4S店進行檢測,都沒有收取所謂的檢測服務費這一概念,通常做法是將檢測費與工時費融合在一起收取。據悉,4S店為車主申報質保零件,廠家會為車主支付更換質保零件的工時費,因此車主進行質保更換零件按理按規是完全零費用,而像案例中上汽大眾4S店額外收取檢測服務費明顯已經是不合理並違規。從車主的角度來說,相信他也並不是單純為了省這200元的問題,而是對上汽大眾4s店的服務不滿意,對其亂收費現象不公的反抗。
這次的額外收費雖然不多,但是從中就可以看出上汽大眾的4S店售後服務存在不規範的行為,當中不知道有多少類似的檢測服務費流入了「4S店自己的錢包」。
寫在最後
就此,上汽大眾需要統一規定其經銷商4S店的服務收費,約束其亂收費的行為。上汽大眾在我們國人的心中還是存有一席之地,只是希望不要因為「一顆老鼠屎,而搞壞了整鍋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