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西「百香果女孩被姦殺」案被害人家屬和代理律師處獲悉,廣西高院將於2020年12月15日上午9時,在欽州市靈山縣人民法院再審開庭審理此案。受害女童珍珍(化名)的家屬告訴記者,家屬的訴求沒有變,就是希望法院依法判處兇手死刑立即執行。
被害小女孩珍珍一家是多年的低保貧困戶,在村裡最後一批脫貧。珍珍是四年級的孩子,她的家裡一共有五個孩子。2009年,在珍珍一歲的時候,其父親因為拯救落水者而犧牲。
這些年來,母親靠打零工、種地維持家中生計,一家人住在土牆瓦房的老宅子裡,多數的時候靠自家種的蔬菜自給自足,隨著國家扶貧力度加大,他們的生活條件得到改善,幾年前先是種起了百香果,後來在村裡危房改造的呼籲下,打算借錢蓋新房。
10歲的珍珍是廣西欽州市靈山縣一名小學四年級學生。2018年10月4日,10歲的珍珍被同村29歲村民楊光毅持刀捅傷眼睛及頸部後再強姦,最後拋屍荒野。楊光毅先是守在珍珍回家途中的竹叢伺機作案,當珍珍經過時將其抱走並強行猥褻,珍珍反抗過程中被楊光毅掐住頸部直至昏迷,隨後被裝入蛇皮口袋帶入附近山嶺。
她甦醒後企圖爬出口袋,但再次被楊光毅掐住頸部,楊光毅還用刀刺傷了珍珍雙眼及頸部,並對其實施姦淫,拿走其身上賣百香果所得的32元錢,而後再次將珍珍裝入蛇皮袋,通過滾、搬等方式帶下山嶺拋屍。
2018年10月6日,楊光毅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2019年7月12日,廣西欽州中院一審認為,楊光毅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大,法院決定判處楊光毅死刑。
後楊光毅不服上訴。他稱自己案發時沒有殺人的主觀故意,自己可能患有精神病,沒有控辯能力,請求法院從輕處罰。對於即將到來的開庭,陳先生說,家屬們現在心裡特別忐忑不安,不知道明天會是什麼結果,如果維持之前的判決,他們都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這個結果,不知道該怎麼辦,「二審出來那時候我和我姐真的很崩潰,她差點暈過去,我們現在就是希望判死刑立即執行。」
百香果女孩,多麼甜美的名字,可是命運卻如此悽慘。惡魔一般的兇手,所謂的自首,就該成為他的免死金牌嗎?雖然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但是法律規定也絕不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和逃脫的藉口。至於應不應該從輕或減輕處罰,應該結合案件的惡劣程度、影響程度等多項因素進行判斷,因人而定,視案件而定。
兇手的所謂的自首不足以輕判。他的惡行必須得到嚴懲,不僅僅是告慰這個甜美的百香果女孩,也是讓每一個生者感受到公平正義!社會的公平正義,依靠的不只是法律法規,需要的是多方的努力。因為總有人鑽著法律的空子,總有人枉顧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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