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仙人JUMP的第199篇原創
1
直播經濟其實一直就存在著一個問題,那就是頂級主播和普通主播之間的斷層。
很多人看直播經濟喜歡兩極分化,要麼無限看衰,說直播經濟就是泡沫,全都是數據造假,要麼無限看好,說主播才是世界的未來。
但是走極端是不對的,主播既不是什麼未來,頂級大主播也確實有能力帶貨。
但問題是,在頂級主播之外呢?那些小主播的處境其實是被忽略的。
他們的能力可能不差,但是在起步階段就沒有資源,所以沒有優質的數據,而越是沒法用數據證明自己,就越沒有好資源找上來。
主播行業和明星行業其實有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性,那就是馬太效應。
頂級的明星永遠有片約,忙到不可開交,甚至沒有時間去做頭髮。
底層的小明星永遠有時間,從來不挑劇本,只要有人找就願意拍,還可以看夜光劇本。
頂級的主播也是一樣,手握大量優質供應鏈,廠家主動找上門來提供全網最低價,讓主播又賺錢又吸粉,還得到好名聲。
其實小主播真的不想賣便宜優質的產品嗎?
不是的,是正常情況下這些供應鏈根本不會理他們。
而且馬太效應永遠不可能從內部被打破,因為佔據優勢地位的、能夠對行業造成最大影響的,永遠是這種效應的受益者。
受益者怎麼可能會主動改變呢?除非是屁股出現了問題。
所以打破馬太效應的唯一方法,是外力對資源的調配。
簡稱掀桌子洗牌。
2
這種外力,目前來看,來自優酷的《奮鬥吧!主播》。
這個節目能夠給主播選手們提供大量的資源,比如來自阿里生態的流量扶持。
和一般向的綜藝能夠獲取的普通流量不同,這種精準的,無需多次轉化的流量,才是電商主播們需要的東西。
而且在經濟利益和流量之外,對帶貨主播們來說,《奮鬥吧!主播》能夠帶來的還有一種錢和流量都無法取代的東西:
屬於阿里生態的海量知名品牌和優質供應鏈。
這比曝光度,更值錢。
當產品足夠優秀的時候,放個消防栓在直播間都可以賣出去。
客戶是非常現實的。
我之前提到過很多次,帶貨這個事情,核心的其實不是網紅,而是供應鏈。
對一個帶貨主播來說,其他一切都是虛的,掌握優質的供應鏈,能夠提供便宜且受歡迎的商品,才是核心競爭力。
在上述這兩條之上,才是綜藝節目傳統的藝能,給主播們抬咖。
這檔節目除了導師和主播選手以外,也是有很多大牌明星參與錄製的,到時候主播選手會和明星同臺battle。
這不但有助於打造和深化個人ip,而且對有些主播選手來說,也是一個破圈的契機。
無論是垂直流量還知名度,當然是多多益善。
小孩才做選擇,成年人都是全都要。
尤其是對那些中小主播來說,他們不僅僅是想要這些資源,而且是必須拼命去爭取,不然就毫無出頭之日。
這個節目為什麼叫《奮鬥吧!主播》?大主播需要奮鬥嗎?躺著賺錢才是人生的核心夢想。
但是那些有能力而缺乏機會的主播 ,這就是改變他們命運的機會。
這個年代悶頭幹,是永遠起不來的。
要努力,更要聰明的努力。
3
在我看來,明星和主播並沒有什麼本質區別,都是在販賣自己的影響力。
但是明星販賣影響力的時候是很虛的,選秀節目給明星投票,買到的是空氣,品牌請明星代言,帶來的品牌好感度提升同樣是一個玄學。
所以不要怪有些品牌請明星的時候講究品效合一這種玄學,明星賣的就是玄學。
但是帶貨不一樣,賣了多少貨是可以直接被感知到的,這就直接把主播的影響力給量化了。
一個可以量化的標杆,在影響力這種難以量化的商品面前,是非常重要的。
不然你永遠不知道你花錢買的是人是鬼。
這個節目看上去是讓主播以明星的方式去進行綜藝表演,其實也是讓明星以主播的方式,把自己的影響力拿出來量一量秤一秤。
所以在品牌眼中,一檔主播帶貨的綜藝,同樣是絕對的香餑餑。
因為主播的核心業務就是帶貨,這和品牌的利益直接相關。
微博的那些點讚評論超話數據都可以靠粉絲白嫖,而主播的數據,實打實都是錢。
對品牌來說,數據的意義其實並不大,因為品宣這個東西是很難量化的——所以品牌喜歡講品效合一。
花了錢,如果能靠品效合一回本,那再有任何收穫都是純賺。
為什麼主播帶貨那麼猛?為什麼兩個主播一發生矛盾,帶貨能力就可以暴增?本質上還是因為粉絲支持主播的這些錢可以量化。
尤其是在《奮鬥吧!主播》裡,練習生就等於主播,主播就等於練習生。但是沒有打榜和刷量,誰的聲量大,不看誰家粉絲更會控評,而是看哪方花的錢多。
這種氪金方式毫無掩飾,但是很真實。只要你付出,就可以直接影響到結果,每一塊錢都有變化。
就像網路遊戲裡的打怪升級一樣簡單直接。
而且這種衡量方式,對粉絲和消費者也是有好處的,因為你買到的不是虛的東西。
無論是在主播還是明星那裡買東西,支持主播和明星只是第二位的,首先應該是你確實需要這個東西。
錢是個好東西,但是不要亂花。
4
這個節目不止是對主播和品牌來說價值巨大,作為一個綜藝節目本身,同樣可以做得非常好看。
因為主播的帶貨,本來就不僅僅是把東西擺出來,而是一個很像綜藝節目的過程。
如果大家仔細觀察一下,就會發現我們的很多流行語其實都是從主播的直播間流傳出來的,而這種待遇以前只屬於爆紅的綜藝節目。
要論吸引觀眾,留住觀眾,尤其是讓觀眾掏錢,每一個大主播都是此道高手。
甚至可以說,每一個大主播的直播間,本質上就是在以一己之力支持一個日更的綜藝節目。
每天能讓幾百萬人願意聽你聊幾個小時,還願意付費支持你,這是很可怕的事情。
郭德綱都直呼內行。
一個大主播就能匯聚這麼多粉絲和觀眾,如果把一群大主播匯聚在一起,讓他們彼此互動,產生化學反應,這就是綜藝界頂級高手的吃雞大戰,節目效果直接拉滿。
眾所周知,多人運動才是最能讓人熱血沸騰的。
而且說真的,綜藝這個事情其實很簡單,觀眾就是想看刺激的。
但是很多綜藝一定要賦予節目什麼意義,然後搞很多前戲,觀眾熬了漫長的無聊時間,只能爽到幾分鐘。
這些綜藝在賺錢上也是很彆扭的,喜歡用各種方式委婉地讓觀眾氪金。
比如給練習生出雜誌,觀眾想支持某個練習生,還要去買幾千本雜誌,甚至買空氣,中間商賺的差價太多了。
但是現在大家都很忙,綜藝應該更坦誠一點,直接上硬菜,從頭battle到尾,氪金的渠道也可以簡單點,不要那麼多套路,只要能讓觀眾爽到,他們是願意花錢的。
但如果是給那些明星,練習生,偶像氪金,只有很少比例能對他們產生直接價值,粉絲花的絕大部分錢都被中間商賺了差價。
當然在普通的綜藝裡這個屬於沒辦法,因為影響力無法量化,所以只能用這些方式間接衡量。
而《奮鬥吧!主播》最重要的一個點,就是把這種影響力給量化了。
不要覺得這是小事情,這其實很重要,因為無論是直播行業還是明星行業,現在最需要的其實都是脫虛就實。
不管是明星還是主播,你的影響力多大?有多少價值?就應該用真金白銀來評價,誰賣的多,誰就有影響力。
不要去管明星戰報上的那些數字,沒有人信的。
明星不需要自視甚高,主播不需要妄自菲薄,到底誰厲害,比一比就知道了。
5
選手能得到資源,品牌投放能有價值,觀眾也喜歡看,那這就是一檔好綜藝。
所以在行業內,其實也有很多平臺都注意到了這些大主播的綜藝價值。
打算籌備一個主播向的帶貨類綜藝節目。
它們饞的是主播們帶來的商業價值嗎?
不,它們是喜歡主播的才華。
而且這件事情還必須抓緊時間辦,因為綜藝節目的每一個新類型,都會形成一種先發者效應。
就像可口可樂之後的任何一種可樂型飲料都得委委屈屈地自稱某可樂一樣,一旦觀眾形成了固定認知,把主播綜藝和某個節目劃上了等號,想再扭轉觀眾的觀念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必須和時間賽跑。
而在這條空白賽道上,優酷比它的同行們多跑了幾步路。
這個先發優勢非常重要,因為優酷在這條賽道上搶佔的,是至關重要的制定標準的權力。
什麼是帶貨綜藝?帶貨綜藝應該怎麼玩?
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這些都取決於現在優酷在這檔節目中的決策。
這就很關鍵。
因為想要戰勝對手,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定義什麼是「贏」。
主播經濟上行的大背景下,視頻平臺都想來分一杯羹,這是很正常的,但是為什麼最後第一個吃螃蟹的是優酷?
因為做一檔帶貨向的,聚焦主播的綜藝,並不像聽起來那麼簡單。
這樣的節目的第一個難點就在於,如何在短時間內湊齊這麼多大主播。
俗話說術業有專攻,如果是想搞一檔普通的綜藝節目,國內主流的那些視頻平絕對是輕車熟路的,無論是想找一幫綜藝咖,電視劇咖,電影咖還是紅毯咖,都不是什麼難題。
但是主播算什麼領域?
直播咖?
這就是很多平臺的業務空白了。
第二個難點,在於這些平臺能提供什麼東西吸引大主播來參加它們的綜藝節目。
主播不參加綜藝的邏輯,和明星參加綜藝節目的邏輯其實是一樣的,都是基於利益的考量。
在通常情況下,參加綜藝節目能帶來的利好主要有兩個,分別是增加影響力,以及賺錢。
但是主播需要的影響力和明星不同,明星的影響力可以是寬泛的知名度,而主播需要在電商消費者領域,對垂直人群產生深度影響。
而大部分視頻平臺和電商並沒有什麼關係。
而且從經濟利益上考慮,明星出售的主要是形象價值和名氣,賣授權,賣代言之類的,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
在具體的時間上,單價反而可能不高。
在沒有片約的時候,能夠用業餘時間參加綜藝賺錢,還能順便維持熱度甚至擴大影響力,這是穩賺不虧的。
但一般來說沒什麼品牌會找主播代言,相比起明星,主播更接近於普通勞動者。
主播的核心收入來自於每天的直播,對他們來說,能用來直播的所有時間都是可以換成錢的,因此時間的單價也會更高。
而節目組能開出的價碼,顯然很難讓大主播動心。
既然普通的綜藝節目不能為主播提供足夠有吸引力的價值,錄製節目又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一進一出之間,怎麼判斷也就很明顯了。
所以雖然行業內想搞帶貨直播的平臺很多,但卻總不能落地,原因其實很簡單。
不光是大部分視頻平臺都缺乏主播渠道的問題,即使是有了渠道,如果還是傳統綜藝節目那種模式,大主播們也多半會有自己的權衡。
但優酷是一個特例。
雖然同樣是視頻平臺,但是和其他同行不同,背靠阿里的優酷距離電商有得天獨厚的距離優勢,變相手握了大量的主播資源——淘寶直播的那些大咖主播都是優酷的後盾。
相比於傳統綜藝在娛樂圈和演藝方面能帶來的資源優勢,優酷在《奮鬥吧!主播》裡能夠提供的那些資源,才是真正擊中了主播們敏感點的東西。
6
主播+綜藝,這兩個詞在以前可能很少被放得這麼近。
但其實電商和文娛之間的關係,界限本來就是很模糊的。
固然,一般來說,商業和娛樂業是兩個不同的行業,但是主播是一種介乎於商業和娛樂業之間的存在。
當他們帶貨的時候,他們顯然是屬於電商行業的。
但是問題來了,帶貨本質上是一種流量變現,那麼流量是怎麼來的?
靠平時的直播吸粉。
那麼這個直播的過程,其實屬於娛樂業。
任何一個優質的商業體系,都是擅長跨界的,甚至還喜歡劈叉。
《奮鬥吧!主播》是一個好節目,但是它的意義其實不只在於一個綜藝節目本身,而是作為一種文娛和商業結合的力量的見證。
1+1是可以大於2 的。
就好像,如果沒有當年阿里對大文娛的布局,也不會有今天優酷和主播們水到渠成的合作。
一切現在的順理成章,都只是由於曾經的多走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