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打虎親兄弟,上陣父子兵。可是又說了親兄弟明算帳,俗話說的都沒錯。但是,真遇上事的時候還是很多問題的。最近這六十多歲的兄弟了為父親的房產也是那的不可開交的。父親離世,六十多歲的兄弟倆爭家產,弟弟說哥哥賴皮,這是為何?
原來是譚老爺子去世了,家裡兩兄弟爭起來財產。父親去世,留下母親由兄弟倆輪流贍養。父親死後留下了三間房和四萬的存款,這四萬的存款,其中兩萬存在了弟弟的名下,還有兩萬存在了父親的名下。兄弟倆本來商量好一人兩萬,結果弟弟把父親名下的兩萬存款也霸佔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房子是父親蓋的,弟弟將母親接他家撫養,期間由於母親生病住了十幾天的醫院,弟弟就把父親留下的房子鎖上了,說是他的房子,村幹部也都說房子是弟弟的。譚大叔找到我們就是為了讓我們把這兩件事情解決好,避免將來兄弟倆產生矛盾。
來到弟弟家解決錢的問題
談大叔找到弟弟提到錢的事情,弟弟說父親去世後,錢拿不出來,需提供材料再掛失以後才能拿出來,而轉存時哥哥不在現場,就暫存在了愛人的卡上,現在錢又轉存到了母親的名下。此事也是公開過的,並無佔有之意,那麼父親遺留下的錢總共有多少呢?
弟弟:「兩個兩萬,不就四萬麼!然後他農田裡面還有兩千塊的補貼。父親是意外去世,人家又賠了個一萬五,這一萬五存到了母親的帳戶上,父親的兩萬也存了上去,母親生病已經花掉了快兩萬。現在大概剩下兩萬一。」
弟弟把母親的存摺拿了出來,摺子上確實還有兩萬一,而母親住院花掉的錢,所有的發票弟弟都保留著。
弟弟:「老大我都懶得說你!我也怕親兄弟之間的帳算不清楚,所有明細我都有。我要搞得清清爽爽的。我倆好好說就行了,沒有什麼事講不通的。說來說去不都是為了一個母親嘛?」
遺囑:房子歸弟弟
弟弟拿出來的存摺大哥看過後,表示認同,母親也給予了認可。弄清楚了錢的問題後,有關大哥所說的房子一事弟弟又是怎麼說的呢?
弟弟:「這個啊!這個是我的房子,我們結婚的房子。我簡單講,以前上人給下人蓋個小平房可正常?你蓋房子是你自己蓋的嗎?你敢說上人沒幫忙?我沒幫忙?」
哥哥:「那你建房子不也搭夥做的?」
弟弟:「我搭這個房子你搭夥了,你蓋你的房子我也搭夥了,可有我的?我就問你一句話,你可有房子?」
哥哥:「這屋是你名字啊?」
弟弟:「你不管誰的名字,這是我結婚的房子!父親只要認可就是我的,父親怕你賴,寫了東西。」
哥哥:「你給我看看!」
弟弟:「我當然有東西,我怕你賴!父親不是也怕你賴嗎! 」
弟弟拿出了遺囑,關於這份遺囑大哥持懷疑態度,最後我們向他們的母親求證此事。」
查證遺囑真偽,哥哥對弟弟的補償猶豫不決。
調解員:「老人家,我想問你一件事情,這個房子當時老伴還在的時候,你們倆是不是寫了個協議,還有女兒見證,就是把這房子給老小的?」
母親:「籤了的!」
調解員:「是你們自己籤的是把?」
母親:「村裡籤的。」
調解員:「你可識字啊?」
母親:「我不識字。」
調解員:「村裡寫的你按手印了是吧?」母親點頭示意。
調解員:「有兩個女兒做見證人是不是?女兒也同意是不是?」
母親:「嗯。本來就是小兒子的,他(大兒子)現在混攪,籤字沒有告訴他。他不曉得啊!他做老大的不曉得啊!他都六十多歲了,他能不曉得這房子是老小的?籤字的時候村長在。」
母親表示確有此事,房子給小兒子也在情理之中。對於大哥的心結,弟弟表示房子無法讓步,但可以在其他地方給大哥一些補償。弟弟表示要麼給大哥六分耕地,要麼給房屋旁的一小塊地,面對選擇哥哥猶豫不決。
調節到此,譚大叔主張的四萬元錢已經很清楚,他沒有意見。房子的問題,因為有父親的遺囑,譚大叔也沒有權利過問。至於弟弟提出的補償,在調節結束第三天譚大叔打來了電話,有關田地補償的問題他們兄弟倆決定在繼續協商,但他希望要父親遺囑的一份複印件。我們聯繫了弟弟,弟弟也同意了這一要求,至此調節全部結束。
其實,到最後還是錢惹的禍,我們還是希望兩個兄弟能夠好好相處的,把母親照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