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住不炒」已經實施了四年有餘。租房居住成了大部分普通人切合實際的做法。
我們經常聽到的租房注意事項有:
識別真正的房東和二房東的區別。如果是二房東,就是轉租行為了。將來,一旦發生糾紛,在法律上有很多麻煩。如:你給二房東預交了一年的房租,而二房東在沒有把這年的房租交給大房東的時候就跑路了,大房東有權驅逐租客。
租房儘量要跟真正的房東籤合同。如果是在租房平臺上租房,也要對平臺的資質進行全面的考慮。如:不久前,租房大平臺蛋殼爆雷跑路,房東沒收到房租,房客被驅趕。在華南某地甚至發生了」年輕女租客縱火後從28樓跳下身亡「的悲劇。
做一些涉及抵押的產調。在民法典中,對居住權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籤訂租房合同後,房東不能以房屋買賣過戶為由強制驅趕租客。同時,在很多格式化的租房合同中,對雙方違約都有明確的規定。
但是,還要防止一些」房東在籤訂租房合同前,就已經把房屋抵押給個人或者已經籤訂了買賣合同「的騙局。所以,在籤訂租房合同前,還是有必要到房管局做一下產調。
但另外兩點更重要,很多人卻忽視了。
對鄰居及社區的群租情況的了解。群租存在治安隱患,也存在火災等隱患。如果鄰居或者周邊是群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就處在了危險之中。
如果能提前確認了鄰居沒有群租,再籤訂租房合同,就不會把自己置於這樣的危險之中。
那麼,如何判斷鄰居是否是群租呢?
可以通過觀察陽臺晾曬衣物的情況來判斷(群租房的陽臺晾曬情況跟正常居住的房屋陽臺有明顯的區別,或許還會發現群租房的陽臺上還住著人),也可以通過藉口借東西來敲鄰居的門來實地勘察。
對社區物業服務品質的了解。物業的初心就是給業主或居民提供規範的」維修、安保、保潔、車輛管理「等服務。但隨著城鎮化進程,一些物業的服務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如:一些物業活出了」村霸「的角色,一些物業活出了」地頭蛇「的角色,一些物業……
其實這些問題的核心就是物業僱傭的工作人員不合格。雖然我們已經習慣了」用臨時工甩鍋「的套路,但真不希望一門之隔的地方有」用臨時工甩鍋「的事情發生。
對社區物業品質的判斷,可以通過三種途徑:
通過網絡渠道查詢。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如果有負面新聞,肯定會在網絡上留下蛛絲馬跡。通過社區居民了解。可以通過跟曬太陽、遛彎、鍛鍊身體的老年人聊天了解情況。最好通過其他租客了解,畢竟業主和租客在物業那裡的位置有差距。通過物業的競爭對手了解。一般情況下,社區選聘物業都是通過競標的方式。雖然競爭對手很可能無中生有地說一些壞話,但這些壞話可以跟居民口中的情況和網絡渠道上的資訊在對比中現真偽。
沒有群租的鄰居、社區,才會住得安心。
物業服務合格、規矩,才能住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