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海參索賠案」二審落槌北京高院判決不支持職業索賠
發布時間:2020-10-10 18:09 星期六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曾轟動一時的「天價海參索賠案」近日隨著二審落槌而塵埃落定。
5年前,劉某先後在北京馬甸大型服裝服飾購物節的展銷活動上花10萬餘元購買86盒海參,隨後以未標生產日期、標籤中標明的產品標準號非海參為由,將銷售商、生產商、展銷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方返還購物款、公證費,以及增加十倍貨款賠償等費用,總計百萬餘元賠款。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再審判決,宣判維持一審判決,並明確不支持劉某的百萬索賠。這是《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1日實施後,官方再次明確不支持職業索賠人的相關訴訟請求。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時,就已查明劉某在2014年至2017年之間,曾在北京多個區縣法院提起過數十起購買商品後進行索賠的訴訟案,為此認定劉某屬於職業索賠人,非以生活目的購買商品,最終判決支持劉某的退貨訴求,但不予支持其十倍貨款賠償。
二審法院則認定涉案海參包裝上未載明生產日期、產品標準號錯誤,屬於重大食品安全問題,支持劉某「退一賠十」。
直到去年12月30日,北京高院決定提審此案,今年9月15日作出再審判決,認定劉某實際購買的是裝入包裝盒的散裝海參,其也未能提交證據證明案涉海參存在質量問題且對其造成人身損害,因此其請求相關經營承擔10倍價款的賠償責任沒有依據、不予支持,最終撤銷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
據統計,近年來全國以「打假」「維權」為名發起的「職業索賠」惡意投訴舉報案每年超100萬件,「職業索賠」已影響到商家、平臺、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等多方,破壞了市場營商環境,侵佔了消費者正當維權的司法執法資源。
全國人大代表儲小芹就曾在全國兩會上建議,「職業索賠」的動機並非為了淨化市場,而是利用懲罰性賠償為自身牟利或藉機對商家敲詐勒索,這類行為嚴重違背誠信原則,無視司法權威,大大浪費司法資源,應逐步遏制「職業索賠」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在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的「職業索賠」不再予以受理。這意味著,以「打假」等名義實施惡意投訴的「職業索賠」大門已被關閉。
責任編輯:高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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