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簡化入臺證辦理條件
據臺灣「中央社」11月29日報導,臺內部事務部門29日下午舉行「部務會報」,會後透過新聞稿稱,此次放寬申請赴臺觀光應備存款條件,由20萬元新臺幣調降至10萬元新臺幣。
同時,增加大陸遊客持有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韓國及歐盟申根等國家的有效籤證,可取代財力證明,以促進島內觀光產業正常發展。
臺內部事務部門還稱,過去曾發現大陸遊客有申請赴臺觀光,卻從事打工或其他非觀光的行為,為維持兩岸旅遊質量及秩序,這次在「修正草案」也增訂大陸遊客赴臺觀光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20天的規定。
劃重點!
1、可選財力證明中,存款要求從20萬新臺幣(合人民幣5萬)降為10萬(合人民幣2.5萬)
2、持有效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澳洲、紐西蘭、韓國和申根籤證,可取代財力證明
簡化,主要針對財力證明部分,再者就是「有條件」免財力證明。
目前辦理入臺證需要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通行證+籤注(G籤)+身份證+照片+財力證明(所有資料彩色掃描件)
-財力證明(三選一)
(1)銀行存款證明彩色掃描件(5萬元以上,凍結3個月)
(2)單位薪資證明原件掃描件 需註明年薪人民幣130000元以上
(3)信用卡金卡正反面彩色掃描件【限有金卡標誌】
-註:如3年內主申請身份去過臺灣可免財力
小吾提醒:目前,還沒有官方的通知,如果正式落實會及時通知大家。
-吾愛調查-
入臺證簡化了,你會選擇去臺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