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掃黑辦啟動2020年第一輪特派督導!

2020-12-21 澎湃新聞

司法為民

公正司法

3月26日,西吉法院集約送達中心正式運行,全院民商事案件文書材料將由該中心集中集約化送達,提高送達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同時,技術人員對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及書記員進行了業務流程和平臺操作的專業培訓,培訓會由院黨組書記、院長張尚禕主持。

集約送達中心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採用線上、線下送達方式的集約化管理模式,依託最高人民法院大數據平臺、公安部門信息管理平臺和三大通信運營商,將多樣化的數據資源與送達平臺的業務流程整合,進一步確認受送達人的身份、詳細地址、聯繫方式,進行精準、快速送達。送達全程留痕記錄,並生成送達報告書、通話記錄、通話

醫療衛生事業是關係人民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問題。長期以來,廣大醫務人員辛勤耕耘、無私奉獻,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相關工作。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出臺《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取得良好效果。通過各方共同努力,在全國醫療衛生機構診療人次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醫療糾紛數量總體下降,醫療秩序有所好轉,醫患雙方滿意度提升。

在審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終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堅持對涉醫犯罪依法從嚴懲處、及時審判。自2019年至今年4月,人民法院共計一審審結殺醫、傷醫、嚴重擾亂醫療機構秩序等涉醫犯罪案件159件,判決生效189人。

去年年底以來,一些地方相繼發生暴力殺醫、傷醫等涉醫違法犯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今年年初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是一次重大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醫務人員不顧自身安危,奮戰在抗疫第一線,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貢獻。但個別地區卻發生了撕扯醫生防護服、毆打、挾持醫務人員等案件。

為在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維護醫療秩序、保障醫務人員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會同相關部門於今年2月8日發布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從全國法院範圍內收集、整理了8件2019年以來審結的涉醫犯罪典型案例,現予以公布。其中2件死刑案例是:員明軍故意殺人案(甘肅蘭州殺醫案),孫文斌故意殺人案(北京民航總醫院殺醫案);另外6件案例是:柯金山尋釁滋事案(疫情期間案件),李蘇穎尋釁滋事案(疫情期間案件),李廣偉尋釁滋事案,曹會勇尋釁滋事案,李發才等故意傷害案,李紅軍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這些案例從多個角度闡述了人民法院對涉醫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體現了人民法院服務保障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服務保障民生的責任和使命。

人民法院依法懲處涉醫犯罪典型案例

目錄

1.員明軍故意殺人案

——蓄意報復捅刺、砍擊醫生致死,罪行極其嚴重

2.孫文斌故意殺人案

——經預謀持刀殺害醫生,罪行極其嚴重

3.柯金山尋釁滋事案

——疫情期間損壞醫生防護用具、毆打醫生致輕微傷

4.李蘇穎尋釁滋事案

——疫情期間持注射器挾持護士致損傷

5.李廣偉尋釁滋事案

——捅刺、毆打醫務人員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

6.曹會勇尋釁滋事案

——毆打醫務人員致1人輕傷,繫纍犯

7.李發才等故意傷害案

——毆打醫生致輕傷

8.李紅軍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聚眾擾亂醫療機構秩序,情節嚴重

案例1

員明軍故意殺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員明軍,男,漢族,1976年5月20日出生,務工人員。

2017年2月9日,被告人員明軍到甘肅省蘭州市五洲皮膚病醫院治療其鼻根兩側暗褐色沉著斑,該院皮膚科主任張某(被害人,女,歿年35歲)對其進行了色素分離、表淺電解術等治療。一個療程結束後,員明軍自認為療效不好並對其造成燒燙傷,要求醫院賠償並揚言報復。後由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進行調解,因員明軍無端索要高額賠償而未果。

同年12月,員明軍決意報復張某,併購買了作案工具尖刀、菜刀。2018年1月22日14時20分許,員明軍攜帶刀具闖入五洲皮膚病醫院張某的辦公室,將門反鎖,持尖刀朝張某胸背部等處連刺十餘刀,在張某倒地後又持菜刀連續砍擊張某頸部等處,致張某頸內外動脈、頸內靜脈斷裂及左肺靜脈、雙肺破裂大失血死亡。員明軍作案後明知有人報警而在現場等候公安人員。

裁判結果

本案由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

法院認為,被告人員明軍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員明軍不能正確認識治療效果,在索要高額賠償未得到滿足後蓄意報復,到醫生辦公室持尖刀、菜刀連續捅刺、砍擊醫生致死,犯罪情節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員明軍雖有自首情節,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員明軍判處並核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員明軍已於2020年5月9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

醫學是複雜的生命科學,診療方案是醫生基於醫學知識作出的專業判斷,患者對治療效果要理性對待,不能僅因自認為治療效果不佳就遷怒於醫生甚至報復行兇。

本案是一起患者因對治療效果不滿,經調解未果,報復殺害醫生的典型案例。被告人員明軍雖有自首情節,但其蓄意報復,在就診近一年後攜刀具到醫生辦公室連續捅刺、砍擊醫生致死,主觀惡性深,罪行極其嚴重。人民法院依法對員明軍判處死刑,體現了對此類犯罪的嚴懲。

案例2

孫文斌故意殺人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孫文斌,男,漢族,1964年12月23日出生,無業。

2019年11月12日,被告人孫文斌之母(95歲)因患哮喘、心臟病、腦梗死後遺症等疾病到北京市第一中西醫結合醫院住院治療,同月22日出院。其間,醫院曾下達病危病重通知書。同年12月4日,因孫母在家中不能正常進食,孫文斌聯繫999急救車將孫母送至北京市民航總醫院。孫母經急診診治未見好轉,被留院觀察。孫文斌認為孫母的病情未好轉與首診醫生楊某(被害人,女,歿年51歲)的診治有關,遂對楊某懷恨在心。

同月8日,孫文斌返回其暫住地取了一把尖刀隨身攜帶,揚言要報復楊某,並多次拒絕醫院對孫母做進一步檢查和治療。同月24日6時許,楊某在急診科搶救室護士站向孫文斌介紹孫母的病情時,孫文斌突然從腰間拔出尖刀,當眾持刀反覆切割楊某頸部致楊某倒地,後又不顧他人阻攔,再次持刀捅刺楊某頸部,致楊某頸髓橫斷合併創傷失血性休剋死亡。孫文斌作案後用手機撥打110報警投案。

裁判結果

本案由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了死刑覆核。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文斌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孫文斌因母親就醫期間病情未見好轉,歸咎並遷怒於首診醫生楊某,事先準備尖刀,預謀報復殺人,並在醫院急診科當眾持刀行兇,致楊某死亡,犯罪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孫文斌雖具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孫文斌判處並核准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罪犯孫文斌已於2020年4月3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典型意義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職責使命,但醫學不是萬能的,醫療效果並不總能滿足患者和家屬的期待。患者和家屬首先應當積極配合醫院進行治療,同時也要正確認識病情和治療效果,不能簡單因病情未好轉便歸咎於醫院和醫生。

本案是一起患者家屬因患者病情未見好轉而預謀報復殺害醫生的典型案例,2019年年底案發後產生巨大且惡劣的社會影響。被告人孫文斌在將其年邁並患有多種嚴重疾病的母親送到醫院治療期間,多次拒絕醫院對其母進行檢查和治療,卻認為其母病情未見好轉與首診醫生的診治有關,經預謀後在醫院當眾殺害首診醫生,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手段特別殘忍,罪行極其嚴重。人民法院依法對孫文斌判處死刑,體現了堅決懲治暴力殺醫犯罪的嚴正立場。

案例3

柯金山尋釁滋事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柯金山,男,漢族,1979年1月15日出生,務工人員。

2020年1月27日,被告人柯金山的嶽父田某因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入住湖北省武漢市第四醫院(西區)就醫。同月29日上午,柯金山等家屬因田某轉院問題與醫院發生矛盾。當日21時40分許,田某病情危急,家屬呼叫隔離區護士,護士查看後通知隔離區外的值班醫生高某。其間,柯金山大喊大叫、拍打物品。高某進入隔離區時見患者家屬情緒激動,遂返回辦公室向主任報告,同時通過電腦下醫囑,安排護士對田某進行搶救。田某因肺部感染致呼吸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次日零時許,柯金山及田某的女兒因對醫生處置方式不滿,在隔離區護士站對高某進行質問。其間,柯金山毆打高某,田某的女兒上前抓撓、撕扯高某防護服。在高某返回醫生辦公室途中,柯金山和田某的女兒繼續攔截、追打,致高某防護服、口罩、護目鏡等被撕破、脫落,頭面部及左肘受傷、左尺骨輕微骨折、左腳韌帶及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構成輕微傷。公安機關接報警後到現場將柯金山抓獲。高某因被隔離無法正常工作,經檢測排除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裁判結果

本案由湖北省武漢市礄口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柯金山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發洩不滿情緒,夥同他人在隔離病區內撕扯醫生防護服、毆打醫生致輕微傷,並使醫生處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風險之中,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懲處。柯金山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柯金山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20年4月23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一起在疫情防控非常時期,發生在疫情爆發區湖北省武漢市的傷醫案例。被告人柯金山等患者家屬為發洩不滿情緒,在醫院隔離區毆打醫生致輕微傷,並損壞其防護用具,致使醫生因隔離觀察無法正常從事診療工作。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柯金山犯罪的事實、性質、後果及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情節,對其依法判處刑罰。

案例4

李蘇穎尋釁滋事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蘇穎,女,漢族,1977年4月21日出生,務工人員。

2020年1月26日16時30分許,被告人李蘇穎在廣東省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住院部西五病區腎內科走廊,從護士站外的治療車上拿了一支帶針頭的注射器進入護士站,走到正在工作的護士張某身後,用左手勒住張某的脖子、右手持注射器針頭抵住張某右頸部,以要面見專家反映新冠肺炎情況為由挾持張某,致張某右頸部皮膚損傷。經醫務人員反覆勸說至17時許,李蘇穎鬆開左手,張某趁機脫離挾持。後李蘇穎被公安人員帶離現場。

裁判結果

本案由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蘇穎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在定點收治醫院用注射器挾持、恐嚇醫護人員,持續時間長,致醫護人員受傷,且嚴重影響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應以尋釁滋事罪從重處罰。鑑於李蘇穎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蘇穎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20年4月14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本案是又一起疫情防控期間發生在新冠肺炎定點收治醫院的傷醫擾序案例。被告人李蘇穎無端滋事,以面見專家反映疫情為由,在醫院護士站持注射器挾持、恐嚇正在工作的護士,給被害人造成身心傷害,並嚴重影響醫院的正常醫療秩序。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李蘇穎犯罪的事實、性質、後果及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體現了對此類犯罪的嚴懲。

案例5

李廣偉尋釁滋事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廣偉,男,漢族,1981年6月30日出生,無業。2002年10月28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2019年6月29日,被告人李廣偉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果口腔門診就醫,經檢查後未同意醫生馬某提出的治療方案。李廣偉離開後認為馬某為其檢查時將其牙齒鉤壞,遂返回該口腔門診進行理論,並揚言要報復馬某。

後李廣偉回家取一把尖刀再次返回該口腔門診,尋找馬某欲進行報復未果,此時看到醫務人員於某,為洩憤用刀把砸於某頭部數下,致於某輕微傷。於某掙脫後,李廣偉在診療室看到醫務人員欒某,又持刀捅刺欒某手臂數下,致欒某輕傷二級。李廣偉繼續持刀追逐他人,並將醫務人員範某背部劃傷,後離開現場。當日,李廣偉被公安人員抓獲。

裁判結果

本案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廣偉為洩憤,在醫療機構持刀隨意毆打、捅刺醫務人員,致1人輕傷、1人輕微傷,並造成醫療機構秩序混亂,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李廣偉曾因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又犯罪,應依法懲處。李廣偉雖認罪認罰,但綜合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不足以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廣偉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20年5月8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理性就醫,遇矛盾加強溝通,是全社會積極倡導的正確就醫理念,患者不能因對治療或檢查效果不滿而動輒洩憤報復醫務人員。

本案是一起患者因報複診治醫生未果,為洩憤轉而持刀隨意毆打、捅刺其他醫務人員致傷的案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李廣偉犯罪情節惡劣、後果較為嚴重且有犯罪前科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體現了對此類犯罪的嚴懲。

案例6

曹會勇尋釁滋事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曹會勇,男,漢族,1983年6月15日出生,農民。2002年1月31日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09年5月14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2014年11月4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2015年2月17日刑滿釋放。

2019年2月6日20時許,被告人曹會勇酒後送朋友到陝西省太白縣縣醫院就診。其間,曹會勇持掛號單到醫院二樓找醫生,無端與值班醫生高某發生言語衝突,遂拿起聽診器扔向高某。高某躲開後,曹會勇又用拳頭、手機擊打高某的頭面部,致高某鼻骨粉碎性骨折及其他多處損傷,構成輕傷二級。在場的值班護士韓某上前阻攔,曹會勇腳踢韓某。後其他醫務人員將曹會勇拉開,曹會勇仍在樓道謾罵,引起住院病人及家屬圍觀,直至公安人員趕到將曹會勇制服帶走。

裁判結果

本案由陝西省太白縣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曹會勇酒後陪同朋友就醫,隨意毆打醫生致輕傷,並腳踢上前阻攔的護士,謾罵醫生,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曹會勇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應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應依法從重處罰。曹會勇認罪認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曹會勇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19年10月29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近年來,出現多起患者或患者陪同人員酒後在醫院滋事擾序、傷害醫務人員的案件。本案就是一起患者陪同人員酒後滋事,隨意毆打醫生、護士致醫生輕傷的案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曹會勇有多次犯罪前科且繫纍犯及認罪認罰等情節,依法對其判處相應刑罰。

案例7

李發才等故意傷害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發才,男,哈尼族,1996年1月12日出生,務工人員。

被告人郭輝,男,哈尼族,1993年6月13日出生,務工人員。

2018年6月24日22時許,被告人郭輝、李發才等人陪同他人到雲南省昆明市五三三醫院急診室就診。值班醫生詹某接診後根據患者病情建議轉院,郭輝、李發才等人對此不滿,與詹某發生爭執。後郭輝、李發才等人毆打詹某致輕傷二級。當日,郭輝、李發才被公安人員抓獲。

裁判結果

本案由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發才、郭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李發才、郭輝夥同他人在醫院毆打醫生致輕傷,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二人均當庭認罪,可從輕處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李發才、郭輝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上訴、抗訴,上述判決已於2019年4月23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醫院急診部門是發生醫患衝突較為集中的科室。急診與專科門診的診療處置方式有一定差別,患者及其陪同人員如遇到問題應與醫生理性溝通,而不是肆意拳腳相向。

本案是一起患者陪同人員多人毆打醫生的案例。人民法院綜合考慮本案犯罪的事實、性質、後果和被告人李發才、郭輝當庭認罪等情節,依法對二人判處相應刑罰。

案例8

李紅軍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紅軍,男,漢族,1968年12月16日出生,農民。

被告人李洪團,男,漢族,1979年1月2日出生,農民。

被告人黃昌青,男,漢族,1975年12月25日出生,農民。

被告人李紅司,男,漢族,1972年12月16日出生,農民。

2018年2月20日中午,被告人李紅軍之子李某因飲酒過量被送至江蘇省灌雲縣東王集鎮衛生院救治,後經救治無效死亡。當日下午,李紅軍和被告人李洪團等人慾給衛生院施加壓力,將李某屍體停放在該院觀察室內。被告人李紅司糾集莊鄰、親友等50餘人至衛生院,滯留在觀察室、輸液室、大廳等處。當晚,李紅司煽動莊鄰等阻止公安人員執行公務。

同月21日上午,被告人李紅司、黃昌青煽動他人推搡維持秩序的公安人員。被告人李紅軍、李洪團、李紅司等人為給衛生院和政府施加更大壓力,糾集更多人至衛生院,夥同黃昌青指使李某的同學用輸液座椅堵住走道、拍攝視頻在網絡上發布。為造出更大聲勢和影響,李洪團經與李紅軍商議,攜帶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至衛生院門診樓。當晚,李紅軍再次讓李紅司糾集更多莊鄰至衛生院,後公安人員要求李紅軍等人將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運走,李紅司、黃昌青煽動莊鄰繼續在衛生院鬧事,拒不運走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

同月22日,被告人李紅軍、李洪團、黃昌青、李紅司等人採取封堵衛生院門診樓大門、輸液室、觀察室、過道,辱罵、衝撞、投擲汽油瓶、向自己身上澆汽油欲自焚等方式,阻礙公安人員正常執行公務。當日14時許,李紅軍、李洪團、黃昌青等人被公安人員強制帶離現場,李紅司乘機逃離,後主動投案。因本案致上述衛生院門診樓部分門窗、玻璃、輸液座椅、監控設備等物品被損壞,維修費用共計18770元,重新購置輸液座椅25張(價值共計24830元)。

裁判結果

本案由江蘇省灌雲縣人民法院一審,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紅軍、李洪團、黃昌青、李紅司聚眾擾亂衛生院醫療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該院醫療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李紅軍、李洪團系首要分子,黃昌青、李紅司系積極參加者,均應依法懲處。李紅司有自首情節,李紅軍、李洪團如實供述罪行,黃昌青當庭自願認罪,均可從輕處罰。據此,對被告人李紅軍、李洪團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對被告人黃昌青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對被告人李紅司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二審裁定已於2019年6月26日發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義

患者醫治無效死亡,悲痛者莫過於親屬。患者親屬如對醫療機構和醫生的處置有分歧意見,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不是採取違規停屍、聚眾圍堵、損毀財物、妨害公務等行為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表達不滿。這無助於解決問題,還會嚴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影響其他患者的就診權益。

本案是一起情節嚴重的在衛生院聚眾擾序的典型案例。患者因飲酒過量經送衛生院救治無效死亡,患者親屬糾集多人連續三天在衛生院聚眾鬧事,嚴重擾亂正常醫療秩序。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紅軍、李洪團分別判處

為貫徹落實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第8、第9次會議精神,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持續深入開展,按照全國掃黑辦第9次主任會議「六清」行動部署要求,從7月20日起,全國掃黑辦派出32個特派督導組分赴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重點地市開展特派督導。目前,除新疆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因疫情原因推遲外,各督導組已陸續進駐督導,並與被督導地黨委政府進行了工作對接。

本輪特派督導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聚焦重點地市、重點問題,以「六清行動」中的弱項、短板為靶向目標,以全國掃黑辦或省掃黑辦掛牌督辦、交辦的案件和線索為重點,進行全面督導,促進專項鬥爭協調推進、均衡發展。同時,督導專項整治情況,調研長效機制建設工作,圍繞「建什麼、怎麼建」提出意見建議,為建立掃黑除惡長效常治機制夯實基礎。特派督導組組長由全國掃黑辦所聘特派督導專員擔任,或由各省級掃黑辦推薦的正廳級領導擔任;成員均為本省參加過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的同志及部分辦案專家。特派督導組由全國掃黑辦直接領導,對各地重點地市進行督導。

思想高度重視。督導工作啟動後,各地聞令即動,迅速組織動員、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紮實做好各項工作任務。江蘇在防疫抗洪嚴峻形勢下,省委書記婁勤儉、省長吳政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組織好、配合好,並以此次特派督導為契機,加快推進行業整治、源頭防控、長效常治,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全勝。天津、甘肅召開特派督導動員會,要求發揮督促推進作用,推動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借勢發力,強化措施,對表對標中央要求,進一步加大「六清行動」力度。浙江制定了特派督導總體方案,並對線索核查、案件評查、打傘破網、宣傳跟組等工作分別制定細化子方案,為特派督導組提供有針對性參考意見。青海、湖北、遼寧等地也分別以動員會、培訓會、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充分組織動員,明確任務要求,確保各項工作高質效開展。

壓實責任擔當。特派督導組進駐被督導地市後,採取召開動員部署會、掃黑除惡工作專題匯報會、見面溝通會等形式,壓實政治責任,推動工作進展。江蘇連雲港市委書記強調把配合督導、整改問題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以高度的政治自覺、紮實的工作舉措,不折不扣落實好督導組意見要求。海南儋州市委書記表示要緊緊圍繞特派督導組提出的要求和指出的問題,堅持結果導向,立行立改,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力爭在查深、查透涉黑惡線索、打掉有重大影響力的涉黑惡團夥方面取得更大、更有效成果。湖南郴州市委書記表示誠懇接受督導、全力配合督導,對督導組反饋的問題照單認領,立行立改,堅決整改。黑龍江哈爾濱市委書記要求各縣區、各部門配合督導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健全長效機制、推動全市專項鬥爭工作取得全面勝利。北京、上海、河南等地特派督導組也迅速與當地黨委政府進行工作對接,聽取工作進展,明確工作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凝聚工作合力。

緊盯問題推進。針對督導時間緊、任務重,各督導組以「釘釘子」的嚴實態度,緊盯問題短板,採取切實有效舉措,確保督準、督實、督出成效。黑龍江特派督導組強力推進「逃犯清零」工作,在嚴密追捕措施擠壓和強大政治攻勢下,3名涉黑在逃人員主動投案自首。江蘇特派督導組緊盯重點案件和重點線索,集中評查了6個重點案件和8條重點線索,並通過調閱連雲港市所有涉黑惡案件卷宗,推動涉黑惡案件辦理到位、線索清倉到位。雲南特派督導組根據工作實際,不斷調整細化工作方案,優化各小組工作職責,提升督導質效。截至目前,已完成與迪慶州黨政主要領導、紀檢監委主任、政法機關主要領導、行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等個別談話27人次,並同步推進線索核查、案件調閱等相關工作。青海特派督導組兵分兩路,一組評查重點案件、核查重大線索,查閱相關資料;一組深入海南州相關單位督導行業領域涉黑涉惡突出問題整治情況,同時選擇1個重點縣,實地了解掌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和行業領域突出問題整治情況。陝西、江西、浙江等地特派督導組按照任務清單、職責劃分,有序推進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案件評查、線索核查等各項工作。

營造強大聲勢。各地充分用好宣傳媒體資源,廣泛宣傳特派督導重要動態和階段性戰果,切實濃厚氛圍、營造聲勢。江蘇協調了中央、省、市三級媒體對特派督導工作進行深入宣傳,集中報導典型案例和督導工作進展,營造濃厚輿論氛圍。海南特派督導組協調電信行業三大運營商、自媒體等宣傳平臺,深化宣傳報導,深入發動群眾,拓寬線索來源。重慶協調市級新聞媒體與武隆區掃黑辦做好宣傳聯絡服務工作,並對特派督導期間輿情引導和信息發布工作提出明確要求。貴州緊緊圍繞線索舉報、行業整治等加強宣傳,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積極性主動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甘肅、陝西、四川等地也採取多種方式營造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輿論宣傳新熱潮。

轉載:中國長安網

原標題:《全國掃黑辦啟動2020年第一輪特派督導!》

閱讀原文

相關焦點

  • 全國掃黑辦2020年第一輪特派督導反饋問題整改推進會暨掃黑除惡...
    全國掃黑辦2020年第一輪特派督導反饋問題整改推進會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擴大)會召開以強烈政治擔當紮實工作作風有力工作舉措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戰武隆日報訊(記者 張再行 王 鑫)9月14日下午,區委書記黃宗華在區會議中心一會議室主持召開全國掃黑辦
  • 全國掃黑辦新疆特派督導組抵達克拉瑪依市開展督導
    全國掃黑辦新疆特派督導組組長劉克勤說。9月8日上午,督導組經過動員、培訓,中午簡單吃完飯,立即啟程。從烏魯木齊市驅車400餘公裡,克服疫情影響,當日抵達克拉瑪依市。按照全國掃黑辦2020年第一輪特派督導工作的部署,全國掃黑辦新疆特派督導組正式啟動督導工作。9日上午,首先召開督導工作對接會。
  • 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組進駐期間,密雲區4人被查辦
    此前,今年7月20日,全國掃黑辦北京特派督導組正式進駐密雲區,開展為期10天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密雲鎮兩名處級幹部被「雙開」據北京紀檢監察網通報,密雲鎮人大主席劉學東、密雲鎮副鎮長王洪春兩人,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特派督導組進駐崇左|南寧|廣西|全國掃黑辦|崇左市|督導組|香港...
    時政全國掃黑辦特派督導組進駐崇左按照全國掃黑辦統一部署,全國掃黑辦第20特派督導組11月2日進駐崇左市開展為期10天的督導工作。11月3日上午,督導組在崇左市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崇左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匯報。
  • 湘西坊間流傳神秘案件破獲 全國掃黑辦發布四起已辦結掛牌督辦案件
    全國掃黑辦舉行掛牌督辦案件第4次新聞發布會加強大案督辦 加速行業清源 從根本上防止黑惡犯罪滋生蔓延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第4次新聞發布會8月19日在京舉行。據介紹,近一個月來,全國掃黑辦緊盯「一十百千萬」行動部署,通過領導包案、特派督導、紀法協同、逐案圍殲等方式,加快推進掛牌督辦案件辦理。目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11起案件中,已辦結31起,尚在偵查階段7起、審查起訴階段17起、審判階段56起;抓捕犯罪嫌疑人9504名,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保護傘」3691人,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1267.75億餘元。
  • 海南省掃黑除惡清零攻堅戰役第一督導組召開督導樂東情況反饋會
    會議現場(陳太東攝)   根據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統一部署,5月19日至7月25日,海南省掃黑除惡清零攻堅戰役第一督導組一行5人進駐樂東黎族自治縣開展掃黑除惡清零攻堅專項督導檢查工作。9月23日,海南省掃黑除惡清零攻堅戰役第一督導組召開督導樂東情況反饋會,海南省掃黑除惡清零攻堅戰役第一督導組組長、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張光瓊反饋督導情況,樂東縣委書記易鵬作整改表態發言,縣委副書記、縣長黃文聰主持會議,並就落實會議精神提出貫徹意見。
  • 太和法院召開掃黑除惡中央督導「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
    2019年12月25日下午,太和縣人民法院召開掃黑除惡中央督導「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推進會,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全體人員參會。 會上,少年法庭庭長江琳領學了安徽省高院《關於切實做好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太和縣人民法院中央督導「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方案》。
  • 四平市掃黑除惡第一督導組來雙遼市督導調研
    8月7日至9日,四平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掃黑辦主任王春祥帶領四平市掃黑除惡第一督導組對我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進行實地督導調研。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郝榮偉、副市長、公安局長石尚民和市掃黑辦相關領導同志陪同調研。
  • 淄博市掃黑除惡督導組到四寶山街道督導檢查
    大眾報業·魯中晨報淄博7月13日訊 7月13日,淄博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特派督導組組長、市公安局反恐支隊政委馮瑞勇一行,在高新區綜治辦副主任邢軍、高新區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翟昱等陪同下,來到四寶山街道辦事處督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 兩辦明確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6個重點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方案明確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6個重點據新華社7月5日電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指示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工作方案》。
  • 全國掃黑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近一個月「收官戰」呈現五個特點
    由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王洪祥作主發布,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雷東生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姜偉出席。另外,全國掃黑辦各工作組和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掃黑辦有關同志也參加了發布會。
  • 德州法院舉行掃黑除惡集中宣判
    (記者 楊德林 通訊員 張群)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掃黑辦山東特派督導組督導工作要求,根據全省法院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周」活動安排,8月18日,陵城區、武城縣、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對7起涉黑惡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21人被判刑。
  • 全國掃黑辦通報深圳「新義安」案:全國掃黑辦副主任親自包案
    全國掃黑辦8月19日舉行掛牌督辦案件第四次新聞發布會。廣東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張虎在發布會上通報了「新義安」黑社會組織陳永森涉黑案。張虎介紹,深圳陳永森涉黑案於2018年3月12日收網,2020年5月28日在深圳市中院一審宣判。陳永森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另有2人被判處死緩,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70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全案判處罰金1.45億元。該案創造了深圳掃黑除惡案件中刑拘人數、公訴人數、涉黑判決人數、查處「保護傘」人數、判處罰金數最多等多個第一。
  • 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在甘肅這5市州下沉督導
    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第一下沉組兵分三路開展下沉督導 按照黨中央統一部署,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於5月30日正式啟動對甘肅省的督導工作。6月16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9督導組第一下沉組組長董小剛帶隊,兵分三路,深入蘭州新區、城關區、榆中縣開展下沉督導。市委常委、蘭州新區黨工委書記楊建忠,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金泉陪同督導。
  • 山陽縣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2020年第二次全體會議
    7月6日,山陽縣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2020年第二次會議。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鄒宇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學習了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第2次新聞發布會會議精神,傳達了省掃黑除惡第三督導組6月28日至29日在洛南、鎮安督導行業治理工作情況,貫徹落實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2020
  • 省掃黑除惡第7督導組向攀枝花市反饋督導情況
    攀枝花市委書記賈瑞雲就做好督導整改工作作表態講話。  省掃黑除惡第7督導組副組長吳仁傑出席會議,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波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黃正富、市政協主席李群林出席會議。  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9年9月16日至21日,省掃黑除惡第7督導組對攀枝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
  • 連雲港咬定「六清」目標推動掃黑除惡向縱深發展
    法制網記者 丁國鋒全國掃黑辦江蘇省特派督導組進駐連雲港市開展特派督導工作以來,連雲港市認真貫徹落實督導組要求,堅持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堅持重拳出擊、深挖徹查,持續在「六清」上下功夫,強力推動掃黑除惡向縱深發展。
  • 四川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7督導組督導攀枝花市工作匯報會召開
    9月17日,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7督導組督導攀枝花市工作匯報會召開,督導組組長沈亮作講話,市委書記賈瑞雲匯報攀枝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會議由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波主持。  沈亮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政治責任。
  • 安徽省檢察院督導組一行到太和縣檢察院督導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8月23日上午,安徽省檢察院掃黑辦副主任吳潤松一行在阜陽市檢察院掃黑辦主任於月剛的陪同下,到太和縣檢察院督導調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
  • 擊楫中流正當時——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紀實
    2019年6月1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進駐內蒙古。督導組先後從自治區談話、群眾來信來電中收到了大量關於劉素琴的舉報,在下沉呼和浩特期間,通過細緻調查走訪,摸清了其基本犯罪事實。  「從前期掌握的情況看,劉素琴背後『關係網』複雜,必須立刻動手、以打開路,揭開蓋子。」中央督導組與呼和浩特市有關方面共同商議,決定對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