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很多人都在期盼回家與家人團聚,但現實生活中,有些崗位的工作人員在春節期間依然要堅守工作崗位,沒有團聚時的餃子,沒有豐盛的年夜飯,沒有熱鬧非凡的春晚,但是好歹我們還有春節的加班工資啊!
那麼2019年春節法定三薪是哪幾天,加班費怎麼計算?
小愛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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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節法定三薪是哪幾天
按照國家規定,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三(2019年2月5日-2019年2月7日),工資三倍。
此外,除夕(2019年2月4日)以及大年初四到大年初六(2019年2月8日-2019年2月10日),工資兩倍。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因此,如果在「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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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節加班費怎麼計算
1. 按月結工資的的工資計算:
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其他四天是調休放假,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2.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
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一般為21.75天。
以一個約定月薪為60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275.86元的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資。
根據上文內容我們可以得知,2019年春節法定三薪是從農曆正月初一到初三這幾天,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