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at there's some good in this world, and it's worth fighting for(這世上一定存在著善良,值得我們奮戰到底).
――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
那年我的初三剛剛結束,有一個很漫長的暑假和一顆懶散並且稚嫩的心。我還不知道什麼是中土世界,也尚未聽說過託爾金這個名字。彼時的世界還很單純,好奇的種子也正在發芽,亟待開花。
那時我還堅信一定會有更好的電影技術來為魔戒呈現出更加完美的螢屏效果,直至如今,我才恍然明白,電影的技術在更替,演員在老去,而作為觀眾的我,也已經長大了。
世事變遷。
從翻譯過來的文字再到放映室裡那轟隆隆的迴響,我看到了厚重的書籍在我眼前緩緩翻開,看到了未知的世界璀璨耀眼,就這樣讓我迷失其中,再也無法抽身離開。
記憶裡的魔戒有一大片一大片奇幻的景象,那是我在這現實世界中永遠無法觸及到的妄想。剛鐸的白城與魔多的烈火遙遙對峙,於昏暗的天空之下屹立不倒,精靈的湖畔有鮮花芬芳,澄澈的夜空星光熠熠生輝似音符跳躍不休。我看到了一路烽火,從黑夜燃到日出,看到了千萬鐵騎俯衝而下,在低沉的提琴聲裡奏響哀歌。
那是我的痴心妄想,也是我永遠無法離棄的美夢。
記得那年,於託爾金的筆下第一次領會了崇拜的滋味,惴惴不安地攥著幾元幾毛的票子去看那呈現在螢屏上的故事,看著那年林谷斜陽正好,小萊同學縱身下馬回眸一笑,將眾生傾倒,我的心,也就此擱淺。
有美人兮,見之不忘。
彼時彼刻放映廳裡的一片倒嘶涼氣聲,對我來說就是故事的開端。
一直驚豔於萊戈拉斯的模樣,精靈的美貌長存心間就這樣日久彌新。十年後的霍比特人裡的開花,多了肅殺,少了曾經那種不管不顧對人對事都是躍躍欲試的年少稚嫩。有點心疼,不知道是為誰,但卻又仿佛早已瞭然。
還記得在自己的小屋子裡一遍遍地溫習著碟子的日子,和那抓著原子筆,笨拙地在練習冊上描摹著精靈的頭飾、夏爾的煙花時的欣喜雀躍。如此興奮,樂此不疲。
羨慕著弗洛多和山姆的友情。不止一次為此熱淚盈眶。「我不能替你背負這個重擔,但我可以背你!」魔多的火焰日夜不止,哈比人的小身體卻在忠誠和友情面前變得高大,高大到可以踏上炙熱的巖石,將彼此送到末日火山的盡頭。
長久以來,我對魔戒遠徵隊九個成員之間那彼此深厚的友情一直心馳神往,並深深地企盼著有這樣一般偉大的情義降臨在自己的身上。每次重溫魔戒,就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眼睜睜地看著甘道夫墜落深淵時的心情,焦急又溢滿悲傷。「快走啊,你這個傻瓜。」睿智的法師或許可以為了中土的和平毀掉一個小小的哈比人那閒適的生活,但同樣的,他也可以為了自己的朋友和責任,拱手送上自己的生命。
還有波羅莫,在充滿誘惑的魔戒面前,人類的貪婪是顯得如此可悲可憐!誰能體會他那在伸出手想要奪取魔戒時的矛盾和瘋狂?在力量的誘惑下英勇如他亦是如此脆弱不堪,在背叛時便葬送了一個戰士之名!明明約定好了要一路保護著弗羅多直至末日火上的,到頭來卻搶先奪取!但是,但是啊,波羅莫,我是真的很喜歡你,喜歡你的勇猛善戰、心繫子民,喜歡你那最後一刻的幡然悔悟,並為了朋友生生戰死,保全英名。
你抵擋不住誘惑攻擊弗洛多,但臨死前又保護了他。在弗洛多眼裡,你們是朋友,並且永遠都是。
聰慧果敢的剛鐸之子亞拉剛,終於迎來偉大的第四紀元,萊戈拉斯和金靂作為罕見的能成為朋友的精靈和矮人,最後攜手在一起乘船離開中土大陸。這對很萌很萌的好基友,我相信他們一定會有一個安寧的晚年,在回首聖戰的日子時,也一定會彼此相視而笑吧。而至於皮聘和梅裡,我想身為哈比人的他們,也一定會幸福地生活在夏爾,並將他們這段偉大的冒險得意地講給更多的小哈比人聽,將魔戒遠徵隊之間的友情,一代一代地傳下去。
很溫暖的感覺,沒有太多的負重和壓力,所有的一切都是發乎於情,我想這也是魔戒能成為一部偉大的作品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魔戒是一部宏大的作品,除了對友情那充滿真摯飽滿的描寫,它還寄寓了人性當中的黑暗與光輝。當初年少不知道什麼是人心險惡,看不懂為什麼背負著毀掉魔戒這個重任的不是英勇的亞拉岡,也不是睿智的灰袍甘道夫,而是那個小小的平凡的弗洛多,現在我才終於有點明白,其實現實中的我們,很大一部分都和弗洛多一樣,渺小得微不足道,遇事會害怕會擔心,會在噩夢中驚醒淚流滿面,貪婪著家庭的舒適與溫暖,但卻又或許在某一個清晨睜眼醒來,披荊斬棘地一路前行,去收穫那份最美好的芬芳和果實。
小人物也有自己的偉大之處。就像是背負著中土命運的小哈比人,除了悠閒地吐著煙圈之外,還會機智地與獸人戰鬥,抵抗著誘惑完成任務。嘛~還是一個非常偉大的任務。
每個人都是不平凡的不是麼?
我想這也是託老之所以會讓弗洛多去毀掉魔戒的用意吧。我甚至能想像得出,這個牛津大學的古英語學家,在寫這本書的時候,嘴角一定是帶著絲洋洋得意的狡黠:「看吧,就像我說的,人其實就是這個樣子的嘛。」
我仿佛看到託老,在那個戰火紛飛的時代,用蘸滿墨汁的筆,在巨大的羊皮紙上建起了現實與奇幻之間的山川城池,遮天蔽日。
其實真的喜歡一個東西,是無法用語言真切地來表述清楚的。我喜歡著這部作品,也喜歡著它衍生出來的電影,甚至愛著著裡面的每一個角色及至演員。他們那麼可愛又可敬,就像魔戒遠徵隊的那九位扮演者,身上至今還留著16年前的刺青:用精靈語繪出的「9」。
魔戒遠徵隊,九個人,一個都在,不曾離棄。
哈,我說什麼來著,喜歡一部作品,就將是長久的記憶。演員如此,觀眾如此,讀者亦是。刻骨銘心而又滿心歡喜。
不知道如今已為人父的開花,倘若再回想起當年扮演萊戈拉斯時的那段時
光,是否還會粲然一笑。而演員表上的那群人,無論是已然謝幕還是繼續活躍於螢屏之上,是否還會記起曾經的感動,又是否已經辜負了最開始的初衷。
而曾經瘋狂如我的那一群觀眾,痴迷於託爾金為我們構建的奇幻的中土世界的這群人,現在,也應該都或長大,或成人,或娶妻生子了罷。那段戰火紛飛的歲月,擱淺在了厚重的書籍裡,也不知道現在再從書閣裡拿出來的時候,是否會飛起一片塵土呢?
畢竟都要長大的啊。
Three rings for the Eleven-kings under the sky(三大戒指歸屬天下小精靈諸君),
Seven for the Dwarf-lords in their halls of stone(七大戒指歸屬石廳小矮人列王),
Nine for Mortal Men doomed to die(九枚戒指屬於陽壽可數的凡人),
One for the Dark Lord on his dark throne( 還有一枚屬於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In the Land of Mordor, where the shadows lie摩多大地黑影幢幢),
One Ring to rule them all, One Ring to find them( 一枚戒指統領眾戒,盡歸羅網),
One Ring to bring them all, and in the darkness bind them(一枚戒指禁錮眾戒,昏暗無光).
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定會很歡喜地把這本書,還有電影介紹給他們聽。我想他們也會喜歡的吧,那個如此美好又如此遙遠,有著黑暗又溢滿了光芒的故事。我想他們一定也會美滋滋地抱著書,憑藉著豐富的想像抓著筆描繪著這奇幻的世界,沉醉在精靈的美貌和輕盈當中,做一個午後夏爾的夢。
我於冬日的斜陽中留下這段記憶,闔上厚重的硬殼書看著發光的書名微笑: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