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魅影》講述了一個發生在1881年的巴黎的故事。
一個卡西莫多似的苦命人遊蕩在巴黎歌劇院迷宮般的地下室中。
年少的不幸讓人們同情他的身世,但醜陋的面容更使人們對他恐懼與排斥。
不知道他來了歌劇院多少年,但他儼然成為了人們心中的魔鬼,成為歌劇院的幽靈。
魅影,一個出生於貴族家庭的「象人」,面具是他來到這個世界以後穿的第一件衣裳。
僅僅是因為他的容貌醜陋,他就被光鮮的世界排斥了,沒有尊寵、沒有關愛,只有嫌棄。
因此漂泊四方,在任何地方都成為別人獵奇的目標,甚至成為馬戲團鐵籠中的小丑。
我之所以會喜歡「魅影」這個角色,是因為他雖然容貌醜陋,但這掩蓋不住他那與生俱來的貴族氣質,遮蔽不了他出眾的才華,掩蓋不了他的光芒,也無法抑制他對愛的追求。
在「魅影」心中一直堅信克裡斯汀就是他的,或者說是因為他向她傾注了所有的熱情,她代表了他所有的理性(對音樂的熱愛)與非理性(對愛的痴狂)的追求。
他不容許任何人奪走她,因此當克裡斯汀與拉烏爾在巴黎歌劇院的樓頂海誓山盟的時候,仿佛聽到魅影的心碎了,也已然接近崩潰的邊緣了,他感覺到自己再次無依無靠、被拋棄。
即使哀傷悽厲的呼喊響徹巴黎的夜空,卻仍然無法改變命運的安排。
他也知道自己無力改變現實世界中的一切,那麼就為自己創造一場夢,一場在舞臺上與他心中的愛人上演絕唱的夢,我相信他內心是希望在他自己創造的世界中,成為愛的主宰。
一個關於愛的故事,結局似乎完美,似乎遺憾,但不管怎樣,我覺得這樣就剛剛好。即使魅影放手給克裡斯汀幸福,看似對自己殘忍,實則是對自己和所愛之人的一種尊重。
想來,這也是一種幸福的感覺,一種常人難以體味的幸福,不一定得到了才算圓滿,有時候舍開也是一種幸福。
魅影其實並不殘忍,也不缺同情心,他需要的是他人的尊重,所愛的人對他的尊重,在光鮮的世界有個角落可以容下他的醜陋,摒棄對他的嫌棄並給予足夠的尊重。
也許我們可以說,魅影的殘忍來自於他童年的不幸經歷、來自於他自卑的人格。
但我們又怎能評價一個人人格的優劣呢?每個人都是在一次次的傷害中成長。受到別人傷害的時候,往往也會傷害別人。
一場令人心醉的美麗追愛之旅對魅影來說已經足夠了,不是嗎?什麼是愛?誰能說得清道得白呢?
兩情相悅的幸福,背後總有自我犧牲的悲壯。
包容是愛,寵溺是愛,暗戀是愛、依戀是愛、虐戀也是愛……我們每個人都深深的陷入愛的漩渦,期待著、享受著、回味著、追憶著愛。
只能這樣說,《歌劇魅影》帶給我的感覺是震撼的,雖然這是個愛的悲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