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揚州8月7日電(通訊員朱曉芹 周穎)明知維C膠囊中含有未經批准添加的醋酸潑尼松藥效成分,仍將其作為B族維生素膠囊的贈品捆綁銷售,近日,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對文某批准逮捕。
文某和妻子楊某(已取保)共同經營一家淘寶網店。2016年初,文某患上口腔潰瘍,以18元的價格在藥店購買了「口佳寶」膠囊,吃完藥效顯著。2016年底,文某在保健品市場發現「口佳寶」膠囊批發價格僅為8-9元,見中間有差價可賺,便想通過淘寶網店進行銷售。文某隨即從批發市場進貨銷售,市場反響很好。但期間,其淘寶網店因進貨渠道問題不斷遭到投訴,為解決投訴難題,文某改從淘寶口佳寶廠家直銷店進貨,批發價格為6.5元。
為徹底解決投訴難題,2017年8月,文某直接與「口佳寶」廠商取得聯繫並拿到「口佳寶」膠囊湖北鹹寧地區的代理權,廠家每次以原品加贈品的形式發貨到湖北鹹寧。據文某交代,原品是口佳寶B族維生素膠囊,贈品則是口佳寶維生素C膠囊(沒有批號),贈品中含有醋酸潑尼松的藥效成分,兩組維生素配合使用才能達到治療口腔潰瘍的效果。
經揚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測,送檢的口佳寶維生素C和B族維生素膠囊中均檢出醋酸潑尼松成分。揚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口佳寶維生素C膠囊符合藥品定義,屬於必須經過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的藥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應按假藥論處。
文某分別從保健品市場、淘寶網店和製藥公司以8-9元、6.5和6元的價格購進口佳寶產品,以20-22元的價格在淘寶網店對外捆綁銷售,銷售數量一萬餘組,累計銷售金額20餘萬元,銷售範圍遍布全國十多個省、市。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文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規定銷售假藥,其行為已涉嫌銷售假藥罪,情節嚴重,遂對文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