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豆演唱會售票了!
可是買不到……
好氣哦!
隨著追星熱潮的不斷高漲,演唱會、見面會門票更是一票難求,眾多狂熱粉絲為見偶像不惜重金購買,難免成為別有用心之人的目標,為有心之人提供行騙便利。妄想「躺著賺錢」,也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最近,上海市虹口區檢察院辦理了這樣一件靠「租」二維碼給他人,供他人向購買偶像演唱會門票的女孩行騙,從中收取手續費的案子......
案情
多次掃碼支付購買演唱會門票
最終竹籃打水一場空
王小姐是偶像團體「防彈少年團」的鐵桿粉絲,心心念念想要參加防彈少年團香港演唱會,而演唱會出票當天她用了3臺手機都沒刷到1張票。3月中旬,王小姐在微博上看到用戶名「維密紅紅」發布的消息,稱手上有演唱會門票可以出售。這讓她一下子來了精神。王小姐趕緊跟「維密紅紅」(已另案處理)私信聊起來,約定以每張6500元的價格購買2張演唱會門票。
隨後「維密紅紅」向王小姐提供了收錢二維碼,追星心切的她二話不說掃碼付錢。之後「維密紅紅」以支付不成功、未進行實名支付、支付頻繁被封帳號等各種理由,先後向王小姐提供了不同的收款碼和銀行卡帳戶,要求她儘快轉帳,否則門票隨時有可能被其他粉絲截胡。面對如此「緊急」情況,不想錯過機會的王小姐早已來不及細想,鬼使神差地先後支付了6次。
事後,當她聯繫「維密紅紅」想要索票時,發現對方已經註銷了帳號,人間蒸發了……等王小姐冷靜下來,才驚覺自己被騙,於是立刻報警。警方通過付款信息偵查,找到了收款人張某。
但張某卻並非「維密紅紅」。
「租」二維碼給他人
成犯罪「幫兇」
張某和「維密紅紅」是什麼關係?
王小姐的錢究竟到了誰的手裡?
張某到案後,表示自己只是提供自己的收款二維碼給他人使用,然後從獲取款項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續費。
事情還要從今年年初說起。年初張某在某網絡平臺找到一個賺錢的「門路」:為上家提供收款、轉帳等便利,從中收取高額手續費。3月初,平臺有人找他合作,約定張某提供收款二維碼給上家使用,然後從入帳金額中按20%的比例賺取手續費。上家還教他要經常更換收款碼和銀行卡帳戶,這樣收款時便不易被察覺。雖然心知有些冒險,可是被金錢衝昏了頭的張某還是抱著僥倖心理,將收款二維碼和用假身份證辦理的銀行卡帳戶提供給了上家,也就是微博ID「維密紅紅」的主人。
「叮~叮~」於是3月中旬開始,接連幾天,張某的帳戶中總有大筆進帳。短短一個多禮拜,張某帳戶陸續進帳7萬餘元,他扣下手續費將其餘錢款打給上家,輕鬆賺取了萬餘元。
而這些錢正是王小姐掃碼支付的「門票錢」。張某到案後,交代了自己明知合作的上家所做是犯罪行為,還是提供收款碼和銀行卡帳戶並從中賺取手續費的事實。至案發時,張某的帳戶共收取了王小姐7.1萬元。
虹口區檢察院指控,張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掩飾、隱瞞,情節嚴重,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虹口法院審理案件後認為,張某的行為已構成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鑑於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並且在家屬的幫助下退賠了被害人王小姐的經濟損失,可以對其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遂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說法
妄想躺著賺錢?也可能正在「躺著犯罪」。「租」二維碼背後可能隱藏的是洗錢、詐騙、賭博等非法勾當,上遊犯罪分子往往以承諾一定報酬作為手段,吸引想兼職賺快錢的人。另外,大家也要提高警惕,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微信、支付寶及其他支付帳號,不租、不借、不出售,以防他人以你的名義從事非法活動,更不可像被告人那般明知故犯。粉絲們也應通過官方渠道進行購票,追捧偶像的同時加強防範意識,冷靜應對。